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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第2/5页)

而那方式之严厉,大概连成年人也无法想象吧。我不是烟鬼,应当也不是发自内心地喜欢抽烟,这发泄式的吞云吐雾多少有种模仿犯罪的意味存在。故而每次买上一包烟,我总能抽很久。但每每把抽剩下的烟带回家,我都得找个地方藏起来,这也让我不胜其烦。今天我正是懒于寻找之前藏起来的半包烟。没办法,我只好拐到便利店再去买一包新的。

    有了烟和火,我便绕回原定的路线。雨很小,连毛毛细雨都算不上。我一手拎着伞把儿上的挂绳,一手伸进衣兜把玩硬装烟盒的盒盖。纸盒盖不像蓝牙耳机盒那样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仍饶有兴味,偶尔也想来上一段口哨。我并不会吹口哨。似乎很多女性都不会。我不觉得女性应该不会,但我这么做一定会被说没教养、不像女孩儿。我讨厌被人如此评价,哪怕听来早已不痛不痒。唯念及此难免扫人意兴,盒子更经不起一开一合的折腾。我不得不思索起自己马上要见的人。我并不认识对方——或许不能说得如此武断,然而今天的确是我跟此人头次见面。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也不清楚那人的长相,这么说来确实可以算作陌生人。以此标准来衡量,我对对方而言同样是陌生人,可对方了解我的一些事——我发布在社交网站,以及以自己的经历为原型写在小说里的一些事。对方是我的读者,与我有过线上的交流。本来没有非得跟读者见面的必要。如前所述,我创作的不过是名不见经传的网络小说,不需要像举办签售会的实体书作者那样,打扮得衣冠楚楚,坐在明亮宽敞的厅堂中,面带微笑地把一册册写有自己签名的书交到热心读者手上。没有作者不想出名,更没有人跟钱过不去,但这样的境遇似乎不太适合我,甚至会令我感到毛骨悚然。若非必要,我绝对不会跟网上的读者多说一句话。我更讨厌跟非必要范围内的人打交道。我这么说,大概会让各位读者朋友有不近人情之感,仿佛旧时的戏子对捧红自己的票友甩脸子,实在是不知好歹。价格虽低,对方好歹破了费,从她在(此人已向我透露真实性别)线上谈话的字里行间中,我还意识到她是我的忠实读者,看遍了我登出的所有作品,巴不得我能一直连载。这真是读者不懂作者的苦恼,勤奋者不理解怠惰者,天才与凡人也如隔天渊。

    我的写作生涯只有从高中的后半截到如今二十五岁之间的短短几年。真正作为作家活动的时间也就是这眼前的两三年。我不认为自己会永远写下去,首先我的身体会逐渐垮掉,其次我的灵感会慢慢枯竭。在写完前面提到的那篇恋爱小说后,我打算暂时封笔。在创作这部作品的后半程,我已明显感觉到生理与精神上的力不从心。曾有作家认为肺结核是创作的催化剂,边咯血边执笔似乎就能写出惊世骇俗的小说。我的肺病不逊于此,可我从未感觉到肺病予以写作的便利。被普世看作是文人病的精神问题也同样,这二者对我的写作几乎没有任何帮助。我也曾想过,或许自己本来只是一个连成型文章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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