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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3页)
觉得,这个两脚兽要是没有自己,肯定要糟了大霉,哪有拿到猎物不是赶紧藏起来吃,而是大摇大摆任由血滴一路的?它这个举动完全是为了保护两脚兽的安全!林敬松迅速的从山上下来,还顺利的拎着两只死得不能再死得野鸡,赵三伯……惊了。他这边灶膛还没垒好呢!林敬松见他一脸懵逼的表情,心情很不错的道:“三伯你还得多久?我这边大概收拾野鸡得半小时。”“半小时足够了,我这边只剩烧膛子了。”赵三伯忙不迭的说。林敬松当当两声把鸡头剁了扔垃圾桶里,看着赵三伯直心疼,他赶紧起身要去垃圾桶里把两个鸡头捡出来:“鸡头鸡脖子上还有不少肉呢,咋地就不要了呢?”这俩鸡头鸡脖子怎么能见人呐!上面都是碎得掉渣的骨头碴子,这要是做饭出来林敬松怎么跟人解释?难道说自己叉野鸡的时候太猛了,把鸡头鸡脖子都给叉碎了?……“不吃这个、不吃这个,”林敬松赶紧把赵三伯搀回他灶膛旁边,道:“您看着火,两个灶呢!”赵三伯总算是顾及到这俩,只能絮絮叨叨的说鸡头鸡脖子上面有什么什么肉,多么多么好吃的。林敬松坚定的说:“电视上都报道了,在山上走地的野鸡身上最容易携带寄生虫,人吃到肚子里很容易坏肚子的。寄生虫就喜欢待在鸡头上,而鸡脖子上面淋巴结太多,吃多了人也要不好。”赵三伯仍是嘟嘟囔囔的说,他们年轻的时候可不将就这么多,只要是肉都吃的。林敬松只笑笑没再搭话,把他糊弄了过去就行,哪管那么多呢?正常杀鸡是要先割一半的血管,然后任由鸡因吃痛而剧烈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加快体内的血液流动速度,然后起到一个放血的效果。只是大猫可不懂这些,它们吃惯了带毛鸡,这种放血的精巧处理它们是从来没想过的。一般来说,要想去除鸡身上的不可口味道,鸡血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糙着吃惯了的大猫可是从来不知道两脚兽吃个鸡肉这么麻烦的,要是让它知道估计又要鄙视林敬松了。矫情的两脚兽就是麻烦!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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