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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二) (第5/14页)
> 大家视奸着,胯下还很配合地在滴着假精液。 「刑法第2条规定:瘖哑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这里的瘖哑人指的 就是刚刚小平那种既喑且哑的情形。 光喑─耳聋,或哑─嘴不能言,依法条的文义解释,是不能单单因为喑或哑 就减轻其刑的,必须既喑且哑才可以。 像小平刚刚只有几分钟失聪失语就体会到瘖哑人的痛苦,真正的瘖哑人在接 收资讯上比一般人艰钜甚多,对法律的认识也容易有不足之处,所以法条特别规 定减轻瘖哑人责任的情形。」 哇,原来是要讲这段,我还在想说她怎幺教这里,总不会真的毒哑我或叫我 学聂政吞火炭,然后耳朵灌铅汁吧。 「另外,刑法第条则规定责任年龄的范围:项─未满4岁人之行 为,不罚。第二项─4岁以上未满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第三项─满 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这里称为刑法的责任年龄。民法则规定2岁或 未满2岁但已结婚者,有完全行为能力。请不要搞溷,一个是责任年龄、一个 是行为能力年龄。」 老师接着说。 其实,不要以为「未满4岁,不罚」 是吃了无敌星星能胡作非为;名义上没有刑罚,却有「感化教育」 这样的「保安处分」,必须到「诚正中学」接受团体生活最多6年的感化教 育(法律规定感化教育原则上最多3年,得延长3年),对一个未满十四岁的青 少年来说,其实跟坐牢没两样。 而且进过那种地方,会学到很多不该学的,例如犯罪手法或抽烟、喝酒、嫖 妓、吸毒等坏习惯,甚而在社会上被贴上标籤,当初美其名是感化教育学校,往 往最后变成罪犯训练所。 「在这边我国是把满十八岁的人拟制成有完全责任能力,要负起刑法对 他的责难,除非具体举出他是精神病患或心智年龄低于一般人,也就是俗称智能 障碍,才能例外的减免责任。像在台北捷运上疯狂杀人的郑捷,已经2岁了, 理论上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搞不好他的心智年龄还未满十八,才会做出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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