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雀逃金笼_可怜的怜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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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怜歌 (第1/4页)

    

可怜的怜歌



    1929年,庆州,十里坡。

    姜怜歌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破窗透进的月光冷冷地照着她蜷缩的身体,她动了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她雪白的身子浑身布满淤青,可怜的小穴被弄得红肿粘腻不堪,她小腹被操的微微鼓起,一按压能挤出许多白色精液,一对雪白的奶子布满吻痕和齿印,唇角破了皮,她眨了眨眼,眼睛湿润,可她没有落泪,她只是茫然的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身体细碎的疼已经习惯了。

    怜歌是被冻醒的,也是被疼醒的,薄薄的被子根本挡不住深秋的寒意,更何况被子大半都被身边的男人拽走了,王叶儿睡得很沉,鼾声如雷,一条腿压在她青紫的小腿上。

    姜怜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腿抽出来,动作轻得像怕惊醒一头野兽。

    事实上,王叶儿就是一头野兽,这是她丈夫的弟弟,实则也成了她的丈夫。

    她原本是嫁给王草儿的,那是在三个月前,母亲牵着她的手,走了二十里山路,才把她送到这个村子。

    母亲一路上都在说:“怜歌啊,你要听话,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王家虽然穷,但好歹有间房,有口饭吃。”

    姜怜歌听不懂太多,只是乖巧地点头。

    她长到十七岁,智力却停留在七八岁孩子的水平,小时候她发了高烧,爹妈也不管她的死活,说是一个赔钱货何必花钱请大夫,吃点草药,用被子捂着出汗就好了,等烧退了,她也成傻子了,村里人总说可惜了这张脸生在了一个傻子身上,只是那些男人看她时眼睛会发亮,就像看到什么稀罕物件。

    一个穷人家的女孩生的再漂亮也没什么好处,更何况她还有弟弟,父母是决计不会让她在家一直当一个傻姑娘的,他弟弟再过两年也大了,一个傻女儿就成累赘了,自然要早早的脱手卖给人家,一吊钱,一袋米,一筐土豆,一篮子鸡蛋,一块豆腐,两斤肉,两瓶酒就是怜歌所有的聘礼了。

    她爸妈就这样把她甩手丢给人家了。

    王家确实穷,两间土坯房,一个破院子,兄弟俩二十多了还娶不上媳妇,王草儿沉默寡言,脸上有道疤,是山上打猎时候跌倒留下的,王叶儿则完全不同,他能言善道,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总在姜怜歌身上打转,像要把她生吞活剥。

    婚礼很简单,摆了两桌酒,请了几个亲戚,姜怜歌穿着借来的红衣裳,头上插了朵红色纸花,盖了个红盖头,坐在新房里等,等到半夜,进来的却不是王草儿,而是满身酒气的王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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