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NPH/强制爱)_1.我不干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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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不干了 (第1/3页)

    

1.我不干了



    金斯威尔国立大学,犯罪学研究科。

    阶梯教室的灯光被系统调暗,感应装置识别到投影启动,前排的阅读灯自动熄灭。

    教授按下遥控器,一页被标注为内部流转级别的研究报告截图浮现在中央。

    标题是关于“共识会”的社会危害评估。

    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本就不多,阶梯教室显得空旷而疏离。

    有人刻意坐在后排,有人分散在过道两侧,彼此之间保持着不自觉的安全距离。

    空气里混杂着廉价咖啡香精和电子设备散热的气味,低声的私语像背景噪音一样起伏。

    有人在平板上快速调出过往案例索引,有人侧过身,用几乎贴近耳廓的音量和同伴交换信息。

    话题并不分散,所有零碎的讨论最终都回到同一个名字上。

    那个近几年频繁出现在新闻快讯里的新兴组织。

    共识会。

    若严格按照传统定义,将其直接归类为“邪教”,多少有些专业上的草率。

    它并不存在一个具备神性的、不可质疑的核心领袖,也没有建立明确且唯一的教义源头。

    更重要的是,它并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宣扬凌驾于联邦法律、家庭伦理或基本社会责任之上的极端价值观。

    从表面数据来看,它更像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松散互助社群。

    一群在联合城邦高度竞争环境下承受高压、长期处于社会心理学所谓的“失序感”中的精英,试图通过另一种自洽的话语体系,为自身的生存困境寻找解释与安放。

    逃避现实,或许是公众对其最常被提及的指控,但在法律层面,这并不构成犯罪。

    但若仅止于此,它本不该进入金斯威尔犯罪学研究科的深度教学案例。

    问题的核心在于,在联合城邦的法律语境中,这类组织被视为一种认知层面的反动势力。

    联邦宪法明确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

    个人有权选择信奉什么、拒绝什么,甚至有权彻底背离既有的主流价值体系。

    但这种自由始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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