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伺候 (第1/4页)
(四) 伺候
———— ———— 山涧嗡淙,乱石荆丛中撕扯成数十条白练,奔流、跳跃,阳光里碎裂无数五彩的珠子,再下坠成泡沫。 应和他的心跳。上次这样,是什么时候?手刃了羞辱母亲和自己的那个地痞?弑了颜家家主成了丧门犬?还是第一次孤军深入四面无援? 还是不一样的。这次更亮一点、干净一点。还有些暖。 是暖的。地泉的滚流被山涧调和,冲减了硝气、高温。 现在,他的广陵王半身没在乳白的汤泉,亭亭盈盈,漂亮得像蒹葭,或者菖蒲花。不一定是他最成气候的主公,但确实是最赏心悦目的那个。如果时运相济,一起走到最后,也不错…… “嘶—— ” 水雾里,螓首低回,吃着痛,杏眼飞下一记鲜活的怨怼,“麻布蹭太久了,换另一个地方。” 他已经很久不用这么伺候人了。穿着中衣,浸透水汽,长发与衣料全然贴粘,半跪在汤池,小心擦拭她后背。 算是他第一次呢。这么……自荐枕席,那些美丽又出身卑微的群体最便捷的出路。其实也不必费这些许工夫,就算不用这张脸,不用这样佞幸小意的手段,他也能成为对她极有用的鹰犬。 但似乎不够……想更保险一点,更近一点,照进她眼里,印入那金昭玉粹的皮肉。 于是便这么做了。 文丑仰起头,唇色煨潤得朱红,寻了远离你伤处、又尤其敏感的肋间印了上去。 像着了梅花烙,烘蒸得粉白的腰肢骤退一寸,纤细的肋骨起伏明显,“唔嗯——” 旋了半身盯着他,你压着有些羞促的呼吸,不想怯了气场。并不是初次。但这漂亮的男人,低服做小起来,太容易让女人意动,甚至那些猪狗般的渣滓,也想染指。足够强大,足够有用。只是底子里是疯的、执的。有用,却不知道能长久为谁所用。你会成为让他疯执的新理由吗? 而微微启合的樱唇、不再后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