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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虎杖悠真讨厌宿命感 (第6/8页)
甲又尖又长,像是山林里的野兽一样,藏满了乌黑的泥垢;和荆棘一般的及膝长发野蛮生长着,身上还缠绕着莹蓝色的藤蔓,状若夜叉。 这位历史上最邋遢的天皇所化的大天狗,纯白的铜铃大眼里滴落了鲜血,一滴滴地,落在了他的褐衣上。 虎杖悠真朝着崇德院笑了笑,祓除了手里那妄想重生躯体,给予他还击的大天狗。 拿自己下属、自己同伴们的性命拖延时间,为自己适应新身体争取时间吗? “我和陛下应该四百八十多年没见了?没想到你竟然没有亲自去五剑山八栗寺释放中将坊。”但也没关系,反正早晚都要杀掉,就是造成的损伤比另一版已经舍弃掉的原计划,还要来得多,“但陛下竟然会和羂索合作……鄙人稍微有些佩服陛下了,崇德。” “尔应死于朕之诅咒,死后无人收尸,暴尸荒野,鸟兽分食,粉身碎骨。”崇德院张口说话之时,露出比别人短了些许的带血断舌,一口黄牙和牙缝间隙被血染红,“尔之后人,灭于同室操戈,兄弟互相残杀;亡于君臣不和,子孙多病多灾。” 无人收尸,暴尸荒野,粉身碎骨…倒是全部对上了,鸟兽分食…他可是连一点灰烬都没有留下。倒是其他人… 怪不得…他那逃出去的五个孩子和几个妻妾,除了长女茉爱,似乎都没能太过顺利地活到老死…是因为他放弃了和同姓不同族的人联姻,导致其他人对诅咒的抗性降低了吗? 他是不是应该,也要稍微感到抱歉呢? 抱歉或许会有,但不曾后悔。 “出口成章,陛下还真是不忘文人本性呢。” 虎杖悠真橙黄色的眼睛里充满着诡异的平静,面上却是笑语盈盈的模样,就好像一点也不在乎崇德院曾经对他降下过的恶毒诅咒。 再怎么说,活着的人,比那些死掉的,再也回不来的人更重要一些。 他朝着崇德院无所谓地笑着,眼中瞳孔因厌烦而有些变形了,他露出了一点森白的尖牙。 “真难看啊,陛下…鄙人说的是您此刻的脸色,不是不人不鬼的造型哦。” 崇德院作为妖怪的时候,虽是大天狗们的首领,但它的攻击方式却相当单一:吐血为箭,能刮起风刃的锋利羽翼,以自身血液为墨水书写的诅咒,将信徒转化成天狗,无视距离召唤相模坊所率领的三百余天狗众(小)。他的武器也只是常见的天狗羽扇和当时他下达诅咒的那五卷堕入魔道的经书。 1.吐血为箭:这招对见识过胀相的穿血后的他来说,不算什么; 2.血羽旋风:砍了翅膀就可以了,夺走他的扇子,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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