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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项一:情绪、环境与自死 (第2/2页)
如我,我大概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就想要自杀,那个时候在学校要接受霸凌,回到家要面对更年期脾气非常不稳定的母亲,没有亲情、也没有友情,没有呼吸的地方,情绪在心里淤积,性格逐渐走向扭曲变态,生存欲望也非常低。 直到现在我还很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在特定情境中容易情绪失控,这就是我的“命”。 我们说一个人“命”不好,往往指她所生活的环境和她的性格有强烈的冲突,这种冲突会扭曲她在这个环境里的性格,通俗讲就是“变态”,并出现变态行为。 虽然不可思议但又确实的:变态行为是调和情绪、适应环境的方式。比如我很早就学会了手淫,并通过这种方式调节情绪。 (此处的很早是相对于正常接触到性爱的年龄,我记得我最早手淫的时候性征发育还不完全,当时应该只有小学四五年,我有印象自己读小学后期就有在上课期间,用手在裤兜里按摩并射精的经历,在那个年龄、课堂上自慰射精毫无疑问是变态行为但当时并不会感觉到不妥,现在也能理解当时的状态)。 回到一开始,那个女生用利器割伤自己,这个行为是变态的(此处的变态是相对于常态的变态),但她用这种方式调节情绪,从而缓解自己内心困苦避免极端。 看似伤害自己的行为,又偏偏是一种粗糙的自我治疗的方式——这是性格和环境的矛盾产物,所以自我伤害只是一种表象。 …… …… 那么要如何干预?我提出的建议是“让她去玩”。 痛痛快快的玩,无论玩什么,让她把心里淤积的情绪先释放出去,才能后续去做调节。 但我的建议也仅止于此,因为没有实际接触到人。 每个人内心的困苦都是极具个性化的,没有接触就没办法感知,也就没有适合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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