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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fam/问号逆序格雷森很好 (第1/3页)
1. 达米安短暂的人生中经历了许多事。也因此,他的容忍力被提升到另一层高度。 他能接受父亲收养一个又一个孩子、被自己的复制体杀死、为了保证兄弟安全杀死自己的祖父同时炸了老家的泉水;但他不能接受他的母亲透过下药的方式获得他的基因,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培育出一个孩子,并要求他精心培养下一位「继承人」—— 达米安抱着小小的、脆弱到彷佛一不注意就会停止呼吸的孩子,脑袋一片空白。 他一点也不想要孩子。 不,应该说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一个孩子。 组建另一个家庭,拥有自己的血脉......这让达米安非常毛骨悚然,比父亲和超人手牵手宣布他们在一起了——当然他们没有——还糟糕。更何况这个孩子还是母亲制造出来的,他连另一半的基因提供者是谁都不知道。 达米安对手中的小孩没有一丝依恋或喜爱,只觉得他是颗烫手山芋,是一只迷你陶德、德雷克或布朗。 所以他把孩子扔了。 ......斯蒂芬妮发出一声尖锐的:「你把孩子什么——?!」 达米安不想拖延休息的时间。他的大脑被断断续续的婴儿哭声轰炸了十几个小时,他要尽快结束这件事然后休息。所以他无视布朗的尖叫和几个兄弟不敢置信的眼神继续说明。 我在路途中遇到一个巡回演出的马戏团,里面有一对不孕的夫妇。我把孩子送给他们——约翰和玛丽,飞翔的格雷森。他们给他取名「理查德」。 理查德·格雷森。 2. 这是一个美好的巧合。 达米安把他遗弃在那对夫妻的必经路线,一棵茂盛的树下,用篮子和柔软的布包着。叶子很好的遮挡住刺眼的阳光。 当然,达米安并不是突发性的乱丢孩子,他有做过功课。约翰和玛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他们渴望一个孩子,并且已经在考虑领养的事情;马戏团没有固定地点,这代表理查德能去往很多地方,比待在他身边或哥谭要来得好。 达米安一路跟着马戏团长达好几个月,为了确认没有追兵或监视。他得确定母亲不知道他把孩子扔了,免得她把他抢回去独自抚养。 他看见约翰和玛丽很爱那个孩子,玛丽还给了理查德一个称呼:罗宾,小知更鸟。她希望他能像小鸟一样自由的飞翔。 很合适的称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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