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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就算放再长的时间都不会变质,我找到的很多绘本和图书就非常新,跟刚做出来的一样。 我把它们统称为宝贝。 就像卡玛说的那样,珍爱之物就是宝贝,它们也是我的宝贝。 我也不是总喜欢跟卡玛说话。 当当下的求知欲被满足时,卡玛就开始变得烦人。 我忍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对着同一张脸瞧,我喜欢新鲜感,喜欢有趣刺激的人和事,喜欢自由地使用这具身体。 这种时候我通常回去打扰我的邻居们。 卡玛习惯这样称呼他们。 听起来比那些硬声硬气的喂,崽种什么的开场称谓友善很多,我有样捡样地跟着学,自然而然地也习惯了这样的称呼。 我的有些邻居们是千奇百怪的人。 各种意义上的千奇百怪。 长得千奇百怪、穿的千奇百怪、思维千奇百怪、行为也千奇百怪.... 我走马观花地见识了很多,然后总结了以下一点: 千奇百怪就是强者的特点之一。 真是奇怪的特点。 再凶猛的野兽也有吃饱喝足,翻着肚皮晒太阳的倦怠时刻。 我专挑这些时间点去和他们打招呼。 他们睨我一眼,要么无视我,要么有些兴致的也肯跟我多聊几句。 我第一次系统地学习打架技巧就是其中一个浑身都是毛的彪形大汉教我的。 那天我被一个比我大很多的青年打得很惨,因为我抢他吃的,他不肯,反抗得很激烈。 打完人之后这个崽种快速地将火腿塞进嘴巴里吃了个干净,还气不过得一直拿脚又踩又踹。 可以看得出他很生气,因为就算裸露的小腿肌肉被我撕裂到外翻,血肉模糊,都要愤恨地咬着牙抬脚。 臭垃圾!专挑我的脸踢! 他究竟知不知道这张脸有多好看,卡玛每次见了都得夸它两句! 真是有够小气。 我被踩了一脸血,气得半死,躺在地上不停地呼气吐气还坚持张嘴发声:“下次还他妈抢你!” 那个彪形大汉就是这个时候出场的。 伴随着一阵豪迈的哈哈大笑,我转了转头,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见一个扛着一把比他人还长的锯齿形砍刀从泥瓦房后面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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