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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父异母的姐妹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抚养责任 (第1/2页)

    

同父异母的姐妹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抚养责任



    同父异母的姐妹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离谱的法律,没有之一。

    季岚不知道这条法律存在的意义,难道是她让那个不正经的妹妹生出来的么?为什么那对狗男女出车祸死掉之后,冤大头会是自己?

    季沅是两个月前她爸的葬礼上、突然被警察带到季岚的面前的。

    那天季岚的心情很差,不是惋惜于她爸的死亡,而是郁闷于亲妈的要死不活。孩子就是孩子,长再大那也是孩子。既然是孩子,就难免会被家长的情绪所影响。小时候因为她们没完没了的吵架,青春期因为她妈形单影只的身影,后来上了大学,就不怎么回家了。

    她家里挺有钱,但主要是她妈有钱,她爸是赘婿,那个年代的赘婿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可架不住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她一向觉得大部分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赘婿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这种人一旦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膨胀到原来的两倍,然后飘起来,找一个愿意捧着她的小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这种类型,并且毫不意外用他们罪恶的基因给她这个倒霉鬼生下了一个拖油瓶。

    听说她狗爹挺喜欢她便宜妹妹的,从葬礼上,季沅身上穿的衣服就可以看出来,漂漂亮亮,洋娃娃似的,一点也不像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女。

    可拖油瓶就是拖油瓶,人都死了,你还想怎么样?瓜分财产?门都没有。

    季岚一面让人扶她妈下去休息了,一面做贼似的带着警察和季沅来到会客室。她已经准备好了一大堆合情合理的措辞,可谁知道一坐下,天杀的警察就跟她科普起那条莫名其妙的法律条文。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第一,她的便宜妹妹刚满17岁,没成年,没毕业,第二,便宜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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