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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滑了也是日常 (第4/5页)
” “来得及。” 来不及就让下面的人等,王宥倩并不在乎公司下属私下怎么骂自己,或者说她不屑在意,只要能给公司贡献业绩,就算是他们组队去挖自己家的祖坟,她也只会眼皮都不抬地说,“把做好的案子email给我”。 “那刚才的事?” “等事情发酵一会儿再去处理,我待会儿和万老师再商量一下。” 王宥倩任由她窝着,没有回抱住她,但声音里的温度已经开始回升,“你倒是高兴了。明明是始作俑者,这件事却怎么都不会扯到你身上。” “你们吵了半天,我都在睡觉,倩姐现在怪我?” “你少来装无辜的这一套。你还记得这是万宇晴的床吗?” 听到这句话,林乐芒在她的怀里坐直了起来,脸和脸贴得很近。她笑意盈盈、眼眸清亮的样子,要是忽略锁骨以下那满身暧昧的印记,王宥倩可能真当她不过是个懵懂无知的清纯少女。 这该死的白莲花。 “倩姐,我们不是恋人。” 林乐芒的声音好听,但不只是好听。“好听”只是个普通的形容词,不过一个敷衍泛滥的场面话,只要不是嘶哑刺耳,谁的嗓音都能当得上一个“好听”。而林乐芒远在这之上。 青涩、冒着傻气的校园时代,在那些满溢着惴惴不安和欢喜雀跃的情书里,有人说她的声音仿佛悦耳的鸟鸣,或者银铃,这些是烂俗的比喻,是能听得让人生厌的类别。还有人援引各种各样的诗词,不见得贴切,却一定得显露出几分文学修养,林乐芒看完总是要和朋友哄笑很久。 唯有一次她记得清楚。那是某次看完某个男生的情信,她突然缠着身边的人,抱着那人的手臂,要她说给自己听,要她说自己的声音是什么样子。青梅竹马的女孩被缠得无奈,随手递过正在阅读的诗集,指着那一页让她朗诵,她读完后,女孩笑着开口,“我喜欢你的声音,像‘我们每天早晨的太阳’”。 但这让人心神宁静的声音却总是让王宥倩感觉到冷漠,如同现在一样。林乐芒分得很清楚,分得比自己还要清楚,这是让她不舒服的事实。像这样正值青春的漂亮女孩,应该和她给人的外在印象一样简单才对。王宥倩不觉得自己是有什么“非她不可”的情绪,只是始终想问,这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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