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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钟 (第2/3页)
永初活着时每周去教堂,她就是在教堂被“捡到”的。 人生多歧路,她的路歧到不能再歧,像命运单给她开了条疯狂支线,她沿着支线一路狂奔,离“人”的路,越来越远。 名字、身份、经历,都是假的。 只有恨是真的。白居易怎么说的来着?此恨绵绵无绝期。 哐当。 柚木大门沉重一响,她高度紧张的神经猛地被提起,瞬间回头。 看见门前站着道银色影子。 月光洒在他全身亚麻西装上,通体银白,脖子上也挂着十字架,和她的很像。但那个男人脖子上的比她的金贵,十字交叉中央镶了颗缅甸产的祖母绿。 叶永初父亲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到了他这辈又娶了英国太太,生的儿子混血混到奇特比例,最明显处,是月光下沟壑深沉的古希腊鼻梁,和一双看人时十足无辜但不怀好意的幽暗眼睛。 她打了个冷战。 今夜他不该出现在这里,他明明,应该去参加订婚酒宴才对。 “Miss.” 他吹了吹手表上的灰。眼眸垂下,细密眼睫像阴云,遮住一切微表情。 她僵硬保持着那个作案姿势,等待命运审判。 “跟了我父亲八年,都不知道你的真名。总不能,这种场合,我还叫你继母吧。” 他手插兜,若无其事站在那,看她。这句话是用广东话说的。 不久前他退伍回纽约,一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从前,她只知道叶永初有个儿子,在前妻那边,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毕业,跑去当兵后就没了消息。 她想起一个月前那次碰面,把牙关咬得生疼。 那是在散场的大都会歌剧院,他在包厢外的过道上等,把叶永初的大衣递过去。初秋纽约寒冷,他却穿着一套夏季亚麻西装,白金袖扣,衣襟间飘着南洋香水味,和女主演聊得热络,顾盼间眼神深情,有的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是传奇。 叶永初的小儿子叶凤川,曼哈顿华人社交界今年炙手可热的新贵。他今年退伍,再三年前,是去了越南。 但她当时没在意,从他手上接过外套,略颔首就走过去,步伐只跟着叶永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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