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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足先登 (第2/3页)
贝宫……的偏殿。”说完她静静地伏着身子。亚特沙没有再问话,他的脸瞬间变得无与伦比的阴沉,拳头渐渐攥得没了血色。沉默片刻,转身离开了。 御书房里,恺历正在翻阅最近一个月的奏章。阳光从窗棱中透进来,将他修长挺拔的身躯包裹了一圈金色的光晕。金线刺绣的白底朝服很称他的肤色,显得更加唇红齿白,俊美不凡。最近花了不少时间帮爱弥儿搬家,以及和长老院的古董们唇枪舌战,奏章积压了好高一叠,已经连续看了三天,才看完小一半,真让人头大。 由于那卡皇族的特殊体质,一旦与男性相交,灵力便会消失殆尽。所以成婚后,爱弥儿便再也无法担任巫女一职,这一点让长老们非常担忧。虽然爱弥儿来之前,光之殿也空置了十数年,但百姓们貌似对这个善良美丽、温柔勇敢的小巫女很是满意,每年一度的巫女游行都盛况空前,不远万里从边陲赶来都城一睹巫女风采的朝圣者不计其数。现如今因为新王的缘故,巫女即将卸任,长老们认为这难免会使拉比西王室声誉受损。不过恺历颇花了一番功夫,让他们相信王后之位比巫女更适合爱弥儿,最主要是还给大长老穆菲斯那不成器的小儿子安排了一个清闲又体面的职位,这才堵住悠悠众口。一想到再有一年便可娶她为妻,微笑浮上了这个美丽少年的嘴角。 脚步声从连廊传来,那个力度,不用猜都知道是四叔。他这个叔叔是拉比西三世最小的儿子,生母不详,八岁时由游方僧人送来皇宫,因为他随身携带着先帝的信物,又长着拉比西王室独有的浅金色眸子,被收留了下来,但因身份低微且来历不明,从小就跟侍卫和仆从们养在一起,十二岁又被送上了战场,吃了不少苦头。因为身材极其高大,力量惊人,性情冷酷凶残,且情绪激动时眸色会变血红,有不少见多识广的老宫人传闻他是血族后裔,但都被先王处置了。 多年来,他为莱姆利尔立下赫赫战功,周边小国几乎吞噬殆尽,偏远大陆也闻风丧胆,不敢进犯,唯有亚特兰提斯仗着地理优势和国力强大,屡屡挑衅东南沿海。为确保边疆无虞,亚特沙常年驻扎在外,鲜少返回都城,但这一年来,他回来的次数明显增加,且每次都会去光之殿探访巫女。女官禀告的次数多了,恺历难免怀疑这位四叔是否对爱弥儿有意。不过他们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相去甚远,连他自己都为这个念头感到可笑。今天他黑着一张脸来拜见,恺历也未免内心有点忐忑,这位手握重兵的长辈,不是他轻易招惹得起的。 抬起脸时,已是换了一张人神为之动容的笑靥。“叔叔,您戍守边疆如此辛苦,刚返回利昂还不好好休息吗,有事明日再议也不迟。” “我刚去过光之殿,听说陛下要立后了。”亚特沙的声线一如往常低沉冰冷。“哦对,因为叔叔军务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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