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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3页)
莹莹的眼睛,摇着尾巴走了。母猫痛不欲生,又对剩下的一只公猫发出热情的邀请,最终,公猫心动了。我心里大叫好,满心激动看见它二猫终于苟合了,可惜公猫持久力不强,30秒完事。30秒和30分钟,这是老公和情人最大的区别特征。我一边大骂公猫无能还装清高,一边打个喷嚏,把母猫吓跑了,只剩刚爽完的公猫在那里痴痴回味。第二天,我发烧了。他们都很疑惑,好好的我怎么就发烧了,我又怎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半夜等了一个时辰就为了观看两只猫H30秒?于是摇着猪头,假装可怜。烧得昏昏沉沉,梦见自己回现代了,见了老爸老妈,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吃红烧猪脚!”,他们却端来了鲍鱼燕窝,我火了,大闹大嚷着就要吃红烧猪脚。也不知最后吃到了没,反正印象中被人灌了三次药,吐了两次,喝进去一次,不知道这帮穷鬼是不是把我吐出来的药接起来又灌我喝下去。不管了,反正都是自己吐的。早晨时候我是自己一个人醒来的,大院里都没人,老师父见我起床,还亲自打水给我梳理狗毛。问他戏班的人都去哪里了,他告诉我,因为我又哭又叫要吃红烧猪脚,所以他们接下了十场戏,要连着唱两天,好赚够钱给我买猪脚。我满头冷汗的时候,老师父慈祥地摸着我的头,让我好好养病,后天一定有香喷喷的猪脚吃。我暴寒……如来佛主啊,我有罪,我哪里知道古人都是这么一群心地善良的人,为了我发烧时的几句胡话,居然出去连着唱十场!就算换作现代的明星,也不可能连唱十场演唱会吧?真是民风淳朴啊,你叫我如何是好……妈妈,都怪你,谁叫你把我生得这么美丽可爱!我这么想着,西施捧心走到院门口(一只狗学西施捧心?),倚在门边,对过路人抛了个忧郁的媚眼,把他吓得倒退三步。话说别的穿越女都有一张美丽的脸,让男主们一见倾心,一辈子难以忘怀,不知道为什么,我发现自己长了一张路人甲的脸,介于好看和难看之间,这说明咱从不以色事人,如果有谁爱上我,那绝对是因为我深深的人格魅力(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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