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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第4/13页)
上一面,意欲一亲芳泽的达官贵人那是相当的多,停驻在馆外的车马从问柳巷头一直排到了巷尾,依君馆的门槛都差点被踏平了。只可惜岁月不饶人,红颜薄命,红罗倌魁的身子骨虚病了,接不得客,这依君馆就渐渐门可罗雀起来。直到一年前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个青锦倌魁,生意才又逐渐好转过来。”花恋蝶略微诧异地偏头斜睨她,淡淡问道:“你上过学?”王七不好意思地半低了头,伸手抠抠后脑勺,尴尬一笑,“小时上过两年,后来父母病亡,家产被叔姨夺取,便做了乞丐,这一做就是七年。”长细的眉眼间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卑和忧伤,“后来又不想辱没原本姓名,便只承了家族姓氏,胡乱另起了个名儿。”“她乞讨七年,便叫王七,一年一换。”另一个捶腿的女子乞丐话道。圆眼不大,形似黄豆,滴溜溜直转,嘻嘻涎笑道,“我家乡遭灾,全家死绝,一个人乞讨了四年,所以叫李四。”呃,不会吧。李四还好说,要是年一翻,这王七不就得改名叫王八了?囧神果真无处不在。花恋蝶汗颜轻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辛酸,就像她悲催的一年异世追求生涯,外人是永远无法领会其中真谛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乞丐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好好谋划的话,争取成立个丐帮之类的帮派,到时一呼百应,威风不下皇帝。”她没啥诚意地随口鼓励道,眼睛再度转向依君馆进门处立着的瘦削身形上。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一番话在王七和李四枯槁自卑的心湖中投下了一块巨石,溅起滔天浪花。从此,她们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等到名唤王十、李七时,一个名曰丐帮的乞丐组织已遍布越国,触须甚至伸展到了周边各国,为今后越国的发展做出不小贡献。在丐帮祠堂正中,供奉着一个叫花恋蝶的白发女人铜像。据传,此人乃是丐帮开山鼻祖。当然,此乃后话,暂且不提。再说花恋蝶将目光移到迎送宾客的前任倌魁,现任倌主红罗身上时,眼角止不住又是一阵狂抽。站在哪儿的还是个人吗?约莫1米78的身体上裹着件织花绸衣,轻薄的布料贴切地诠释出非洲难民身材。绸衣光滑似水,翠绿底子织满大朵簇拥的紫红牡丹,再配上一鲜红色牡丹腰带,下坠红色双鱼如意碧玉结,俗得惨不忍睹。颧骨高耸的脸上白的红的涂抹得堪比城墙,咧嘴一笑,便能看见脂粉尘埃在日光中飞扬。挽成髻的长发枯燥发黄,金簪、银簪了好几,明晃晃的甚是耀眼。站在那儿的分明就是个花团锦簇、亮光闪闪的骷髅妖怪!花恋蝶伸手从怀中慢慢出一张泛黄的纸页,眯眼在太阳下看了一炷香工夫,长指轻动,缓缓将其撕成碎片。清风一吹,纸片打着卷儿沿着石板道路四处滚飞。不一会儿,就被来来往往的路人践踏得无影无踪,一如她惨遭打击,堕入绝望深渊的浪漫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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