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之孽_分卷阅读5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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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4 (第2/3页)

终于结束时,刘恨陵说要带我去中央公园散步,不直接回家。这是个牵强的借口,十二月的纽约寒冷无比,谁会在这个时候去公园挨风吹。意外得竟无一人反对。我只好一言不发随他走。宇翔在我们分道扬镳之际,低声说他一定会赴约,叫我保护好自己,不要害怕。

一出餐厅即被一股寒流侵袭,我下意识往大衣里缩了缩,刘恨陵脱下他的皮手套,套在我手上。

并不像电影里说得那样,纽约随时挥手都有三五辆黄色计程车停在你跟前。它们虽然满街跑,可在繁忙时间截车简直难过登天。我一边走,一边看街上各式各样的行人,有的截不到车急得跺脚,有的东张西望四处拍照,有的以接近小跑的速度穿梭于人群。真是个要命的地方。

但它的好处是,无论什么稀奇古怪的人与事这个城市都不以为奇,纽约客见到好莱坞明星不会索取签名合影,他们只会投诉这些人带来的噪音和不便。所以,当刘恨陵这个身穿炭灰色西装大衣的男人牵着一个不到十九岁,衣着朴素的少女走在街头,没有一个人好奇观望。以后一直选择居住纽约也是这个原因。只有罪恶之都才有足够黑暗埋没我的肮脏。

跟着刘恨陵从麦迪逊大道走到第五大道。有百多年历史的百货公司展示着各式各样迷人的节日橱窗。从Bergdoodman到Bvlgari,我渐渐开始认出这些品牌的标记。他一直给我最好的,除了他的时间以外。

经过Tiffany&Co,刘恨陵突然说:“看,不是一直最喜欢那个电影吗?你也来到同一间店前了。”

原来他还记得我们曾开心地渡过一个夏日,躲在地下室反反复复看同一部电影……可是刘恨陵,“蒂芙尼的早餐”已不再是我的最爱,跟宇翔在芝加哥电影院里看的一部叫做“红磨坊”的电影让我风靡。

在时装店,他从头到尾给我换了套衣服。已穿得很舒服的牛仔裤和毛衣,还有宇翔花了半个月薪水买给我的大衣让他顺手扔给一位街头露宿者。

我又穿上白色连衣裙。

这就是我的宿命吗?

“快到时间了,”他看了一下手表,“我们不能让宇翔等太久。”

那年,纽约刚发生911恐怖事件,刘恨陵指定和宇翔谈判的地点竟是离世贸废墟不远的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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