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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2/3页)
起转头看着放在一旁、上面落满苍蝇的金萍的尸体。鉴定死因是法医最基本的工作,但通常都是基础工作,像这个案子,一个人的死因能牵扯到整个案件性质和侦破方向的,十分少见。我们顿时对这具外形可怖的尸体的死因充满了兴趣,怀着无比的神圣感,开始了对金萍尸体的检验。金萍的腐败程度更加严重。口唇更是被小河内的生物啃去了部分软组织,上下两排牙列部分暴露在外面,白森森的,就像是金萍正瞪着眼、龇着牙看着我们,凶神恶煞一般。我们用同样的办法检验了尸表,基本确定死者全身没有明显的外界暴力作用痕迹,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死亡。因为金萍的窒息征象非常明显,颈部又没有暴力痕迹,我们之前的推断一步一步地被验证,难道她真的是投河自尽的?金萍的内脏腐败程度更为严重,难以通过内脏的形态学改变判断她是否系溺死。但是当我们切开她的胃壁时,大家都惊呆了。金萍的胃里和小孩的胃一样,非常干燥。“胃内居然没有溺液!”我说,“金萍也是被人死后抛尸的!”“你之所以说小孩不是干性溺死,是从统计学意义上说,很少见。”永哥说,“但是金萍的死因可不能说可能性大什么的,必须有个肯定性的结论,能不能完全排除,她肯定不是干性溺死?她肯定是别人杀的?”我有一些底气不足,说:“如果两个人同时出现干性溺死,这也太巧合了吧?”我默默地用剪刀沿着死者胃幽门剪开十二指肠,又重新仔细检查了小孩的十二指肠,信心满满地说:“虽然没有直接依据,但是我有间接依据证明这娘俩死于他人之手。”大家一起疑惑地看着我。我接着说:“大家看,这两名死者胃内容物也是玉米和咸菜,和孙老太的一样。消化程度也是刚刚进十二指肠。那么,我想问,一个人杀了人,然后找三轮车,再骑车骑出3公里,然后再杀害小孩,再自己投河,最少需要多长时间?”身边的侦查员说:“这种农村的土路,光骑车也要40多分钟。如果再加上偷车、杀小孩、投河,怎么说也要1个小时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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