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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1/3页)
话—喜欢的不是网上经于典的口,广为流传的那种类型,只喜欢于典这种类型,她无可代替,是唯一。”“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够实诚,算是自斩桃花,你就别挑三拣四的了,这要搁别的女孩子身上,那得是感动哭了好不好。”于典:“好吧,你们都向着他。”那个服装店的衣服,在开业一天仅八个小时,就已经断货。林一声开心地跑到公园玩扎气球游戏,一脸扎破好多个,赢了一堆小绿植回去,称:“等它们长大了,就送给延哥当结婚礼物。”裴延:“不需要,谢谢。”~~程澈兢兢业业地按照那张路飞明信片上的流程办事,只多不少,每次都还能找到完美的借口。他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照顾,没有过分亲近,却又暧昧得很,久而久之,别人都对于典这块肉敬而远之。唯有一个竞争对手,两人跟较上劲了似的,天天到于典那里打卡。程澈心想,不知面前这个看起来不太精明的同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眯着眼细细打量着,“请问,你是哪位?”对面的人撸起手腕处的衣袖:“金融,傅铮,听说咱俩一个班,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我是没见过你,对你没什么印象。”傅铮,这个名字耳熟地不得了,朗朗上口,耳熟能详,简直是每节课的醒耳利器,也是检验自己有没有走错教室的闹铃。几乎每个老师点名的时候,都会清脆地叫出这两个字,然后抬头睁大眼睛或抬抬眼镜,在诺大的班级搜寻一圈儿,再叫第二声,第三声,最后在他名字后面画上一个叉号。学期末,这串叉号一骑绝尘,跑在前方给落尾的同学们冲锋陷阵,自我牺牲的能力令无数师生所动容,所以,他有幸成为历年金融系挂科率最高的学生,没有之一。虽然程澈是学生会会长,但并非班长,对这个鼎鼎有名的姓名早有耳闻,却从来没见过。他回话:“是没见过,今天有幸见到,是我幸运。”傅铮不屑地白了他一眼,“那是你沾了典典的光。”傅铮这人,自诩班草,虽然日常保持自己的神秘感,可还是觉得,程澈似乎比他神秘多了。摸不准手里有多少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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