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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知道问不出什么了,他不再问,发生过的事已发生,他再怎么努力追悔都无济于事。没有用的答案何必要知道。时景林说:“你不想说算了,于我知不知道都无所谓。”时景林的心态说好听点叫洒脱,说难听点就是情感缺失。他好像很少有感情可以困住他,在他面前只有对和错,应该做的事和不应该做的事。有很长一段时间乐言特别的羡慕他这种‘洒脱’,现在没那么特别想了,但还是羡慕。乐言抬头看他,他现在的五官柔和没有十年后的棱角,身材修长笔直,合体的西装衬得他的双腿更加长。他的身高会到一米八五,比她要高出一个头,她踮起脚和他比身高。开玩笑地告诉他等她上大学后要买双十几公分的高跟鞋,这样就跟他差不多高了。后来她十八岁生日那天,他送了她一双十五公分高的高跟鞋,上面镶满了真钻。他问她喜不喜欢,她一点也不喜欢,一般人谁真的会穿15公分的高跟鞋出门?把几百万的鞋子穿在脚下,走大街上不怕被人跺脚吗?她怕他不高兴,只能唯心的说喜欢,在他面前穿了一整天十五公分的高跟鞋,磨得脚都出血了,还怕他看见晚上回到自己房间偷偷地上药水。结果那以后她每年过生日,时景林都会送她一双高跟鞋,款式不同,唯一相同的是都镶满了真钻,跟高都是十五公分。直到某一年两人彻底撕破了脸,生日时他还是送她一双高跟鞋。乐言终于把多年压在心低的话说了出来:“我不喜欢这种鞋子,我一点也不喜欢。”她把他送过的鞋子全扔在地上,整整七双。时景林不说话,捡起地上的鞋子,全部扔进垃圾桶里。还怕她不高兴,连着垃圾桶和鞋子一起扔了出去。当时乐言只想哭,抱着腿坐在墙角抽泣,她只想要一双普通舒适合脚的鞋子。他给的偏偏是华而不实,穿起来能把脚硌伤的,一时可以忍受,一辈子太长了。乐言觉得脚痛,她摸了下,好像是回到了第一次,痛得站不起来。她一直把他当哥哥,仅次于母亲,结果他对她做出了那种事。那时候她只会躲在角落里哭,坚强,暴躁,咄咄逼人也是后来慢慢形成的。谁不想温柔的对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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