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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1/3页)
提了。」「林某的一生,本也就是不值得。」「如有再相见,就望平嘉,说到做到罢。」第35章番外之无名之人我成婚的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按道理来说应该是聘不到好夫家,但许是我命好吧,十里八乡的媒婆一合计,还确实让我嫁了个城东教书匠。乡下地方小,地偏远,念书识字的孩子不多,家里难免清贫些。但我夫君待我是极好的,日子缝缝补补也实是在过。只是这世道乱。我原来是在贵人家做奴婢的,主子对奴才好,放我的籍让我回乡嫁人。我是个很蠢笨的人,在贵人府上做近侍却不识字,主子说什么都不懂,只是我主子实在是太好,都不计较我这些——那时候主子就常感叹世道乱,当时我却什么也不懂,现在我才模模糊糊意识到了什么。我的爹妈在世时就常说我命好,明明他们全是国公府的奴才,我这个家生子却进了宫,伺候一个很好的主子;后来这个主子居然让我真的脱了奴籍,还回乡嫁了人,嫁人的第二年就生了个儿子。就是生这个儿子的时候差点要了我的好命。按道理说我年纪不算小,却不知道为何很是凶险,许是胎位的缘故,疼得我几乎昏厥了两天两夜,人只剩出的气了,接生婆子也觉得人多半是不行了只能问保大保小。这下我相公可在屋外急得跳脚——说来好笑,许是我命硬,又许是我命好。灯烛火把他跳脚的样子映在窗纸上叫我看见,我便不住地想笑,一放松,倒就把孩子生出来了。这下算是大小都保住了,我相公这个大男人居然哭得一塌糊涂,指天发誓得这一个孩子就行——再也不叫我受这个苦了。但是男人的话哪里能信?没过几年我又躺产床上进鬼门关了一遭,我相公照样急得满头大汗疯狂跳脚,我们就又迎来了第二个儿子。家里本来清贫,这下多着一大一小两张嘴更加吃紧,我丈夫便每天不亮就走去坐席金给得更多的邻县私塾教书。只是实太远了,只能三五天来回一次,也必然是天不亮带着干粮就走,半夜才带着满身露水疲倦地步行数里路回家,一个月总要走破好几双鞋子,回来的时候也总是走得腿脚都浮肿,我心疼得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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