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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3页)
的时间,弗雷德里克在艾莱岛做的,都是“社区民警”的活计。布伦施威格酒厂所在的古堡,是耶罗尼米斯的私产。酒厂已经关停,和任何人都没有生意往来,在这种情况下,耶罗尼米斯自然是有权拒绝任何人的参观的。但如果那里发生了必须要有警察进去处理的事情,就另当别论。命案,肯定属于必须由警察来的事情的范畴。相较于楼尚那一张照片证明“十九年前,有人进去了”,自然是弗雷德里克作为直接经手人的参与级别“更高”。按照弗雷德里克的心理预期,樊老的小徒弟,在知道他是十九年前命案的经手人之后,应该会非常兴奋地和他讨论这件事情。然后问能不能也带他进去参观一下,再然后,他就告诉刚刚还在嘚瑟的“小孩”,这是本地警察的特权。看着福尔摩斯长大的弗雷德里克,把楼尚和帅戈在夜半时分出现在布伦施威格酒厂的行为,理解成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时不时都想要去“命案现场”一探究竟的同类人。但很快,多年的办案经验,让弗雷德里克意识到,楼尚和帅戈,并不是那种周游世界,参观甚至是购买凶宅的那种,有特殊兴趣的人。因为他没能从楼尚的眼睛里面,看到期待中的两眼放光。也没有等到楼尚和帅戈在第一时间追问命案的细节。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一只黑暗的大手,会把所有的坏消息都聚集在一起,会让倒霉的人喝凉水都塞牙。但大手再怎么黑暗,也仅仅只有一只。只要经历得足够多,就知道,不论被什么东西塞住了牙齿,都一样可以用牙线慢慢地清除。真相就摆在楼尚的面前。面对或不面对,真相它就在那里,不偏不倚。楼尚强迫自己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继续和弗雷德里克的谈话:“您,记得的,这个,女人,她是我的妈妈。”弗雷德里克已经推理出来,楼尚和帅戈出现在布伦施威格酒厂的原因和他预想的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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