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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第2/3页)
眼,都不说话了。陆不渝以前也说过要养狗,不过被两个人拒绝了。也不是不喜欢动物,只是想得更加长远。养动物总得对生命负责吧,陆不渝工作全国到处飞,有时候两个月也不会回来。狗弄回来,最后肯定是夫妻俩来养。赵总要经常出差,陆教授忙起来也没时间。养狗是需要陪伴和每天去遛的,并不是一件省心的事情。所以他们考虑后,没有同意。没想到陆不渝……直接把狗带回来了。赵佳宁:“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家活跃气氛的只需一个就够了,你和狗只能二选一。”陆不渝嘟囔道:“这又不是我想养的,是陆挽说要养的!不信你们问她!她还说喜欢大狗!”真好,找到了背锅的,这家伙还是有作用。陆挽:“那个……我是说过可以养。”前几天陆不渝来问她喜不喜欢狗,她说喜欢,可以养,但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啊。陆挽当时还说,喜欢德牧和苏牧,因为聪明。就眼前这个哈士奇……好像和她喜欢的狗,差的有点多。陆不渝:“看吧看吧,陆挽说想要的!我是个贴心的哥哥!”夫妻俩对视了眼,哪里能不知道儿子的小九九。不过这狗都带回来了,半夜也不能送走。算了,刚好今天是新年第一天,那就暂时养着好了。陆不渝看向陆挽,笑着说:“酷盖,恭喜你有狗了。”陆挽:“……”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陆挽的预感在元旦的那三天假期,就灵验了。陆不渝不在家,遛狗就是她的工作。陆教授当然愿意遛,他早上带着狗去环湖十公里跑。只是人能跑,狗跑不动,那条狗半路自己回来了,累的够呛。并且隔天死活不和陆教授出去。这条狗看着傻,却很会察言观色,了解到一家最好说话的是陆不渝、其次是陆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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