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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3页)
br>段白又道:“以后有什么人再找你签约,你让他们来找我。”小月澜熙又点点头,半响后才怯生生道:“谢谢白姐姐,之后的所有的合约我都听白姐姐的。”争渡拿着这段视频,发微博的时候还特意艾特了月澜熙: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争渡相伴你走过八年。十四岁的你签下内衣秀合约,为怕你遭人坑害,八年间经纪人细心帮助你把关所有合同,也许是成了习惯。对于已经成年的你,经纪人却依旧把你看作十四岁少女,只顾着为你好却忘记了问你的意愿。在这件事上是经纪人做错了,如果这一个错误让你不开心,有什么是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的?针对艺人@月澜熙严重违反经济合同,本司不得已做出沉痛决定,将以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起诉月澜熙!要求之赔付公司经济损失两亿人民币。因为争渡这条微博,本来站月澜熙的网友又有部分倒戈。视频里很清楚,段白事先是有让月澜熙看过合同的,十四岁又怎么样?十四岁难道就不认识合同上的字了吗?月澜熙倒没想到段白竟然留着这段视频,她神色漠然地把视频播放了一遍又一遍。是啊,段白是让她看清楚合同再签字,那是为什么?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合同,而是当初争渡借给月嘉欣的一百万。合约里写着的是让月澜熙免费帮争渡打五年工,以还这笔账。为什么说她还小,对啊,十四岁的她当然小。这个年龄就算自愿和别人发生点关系,也可以告别人一个强/奸罪。争渡再怎么三流也不敢让她去做点什么,她们等啊等,等到她一成年就迫不及待让她自己去陪酒拿资源。月澜熙又点开视频看了一遍,她知道争渡放这条视频所为何意,争渡不可能真的起诉她,那份合同霸王条款意味太足,争渡根本立不住脚。八年的相处,段白是真的了解她。知道她最怕舆论,最怕被别人谩骂,在舆论不再偏向自己时,没了网友组成的靠山就只能乖乖地去赔这个违约金。只可惜,月澜熙早就不是前世那个任人宰割的羔羊。她目光久久落在视频里那人身上,自觉自己的一颗心早就坚若磐石,却在看见视频里催促自己的月嘉欣时,心里还是难受起来。这是她的妈妈啊。她视作唯一的亲人。正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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