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握美强惨剧本_分卷阅读12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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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4 (第1/3页)

    皱。

陆丰是个天才儿童,这是事实,但小孩再天才,也不能够在没有母亲的情况下好好生活接近一周——没错,陆甜甜在六天前到了京城后,匆忙加入了彭家大少的生日宴,干起老本行当服务员后,根本没有回来照顾她的小孩。

陆甜甜花了五百块钱,把陆丰寄在房东奶奶那吃饭。

房东的年龄也大了,虽然挺喜欢陆丰这孩子,可也不能时时刻刻盯着他,陆丰就自己搬了个小桶,拿了一支毛笔在外面的青石板路上写字画画。

陆丰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算干净,小孩再聪明懂事,自己也搓不动衣服,虽然家里有洗衣机,但是小孩的衣服小,单单洗几件小衣服,是很浪费水的。陆丰心疼水费,房东奶奶也不管他穿得怎么样,于是脏兮兮的衣服就这么穿了几天。

小孩的脸还是白白净净的,看得出来他很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邋遢。

宁隋没有犹豫,伸手把他抱了起来。

六岁的小孩,轻得像是一只小皮球。

也或许是宁隋的错觉,他眯了眯眼,从喉中吐出轻微的叹息,“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丰答“我和你长得很像。”

宁隋胸膛鼓动,他轻声笑了。

“嗯,我是你爸爸。”

小孩的身子僵直了一下,就像是什么小兔子被吓了一跳般,直挺挺的要往后倒去。

宁隋扶住他的脑门,不轻不重地摸了一下,“趴好了,带你去吃饭,然后我们再谈谈你妈妈的事。”

“以及,我是谁。”*



第79章父爱如山

“对,爸,我有个儿子,今年六岁。”

“这两天约一下乔雨,谈一下关于婚约的事。”

“小孩……不可能交给他妈养,具体的我回家再和你说。”

宁隋挂断电话,他看了眼坐在对面的陆丰,小孩嘴里鼓囊囊,嚼着饭菜,圆圆的眼看着他。

他没有很怕生,宁隋抱他来饭馆吃饭,全程安静到不像个六岁的小孩。

只有在宁隋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时,他脆生生地回“不吃葱姜蒜。”

闻言,宁隋十分好笑地抬起眉毛,他捏了捏陆丰的面颊肉,说“倒是和我一样。”他小时候也不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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