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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3页)
私宅的主人听到枪响,果然派人过来问此处发生了什么。宝莉赶紧开口解释:“只是几位先生在讨论一桩案子。”唐竞却不着慌,因为主人派来的恰是与自己穿一条裤子的鲍德温。鲍德温看见他手中拿着枪,已是一脸“你特么在干什么”的表情。唐竞只是一笑,收起枪来,不慌不忙地问:“可有人看到子弹飞去哪儿了吗?”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无声。“看不到才是常理,”唐竞总结,“勃朗宁的动力较一般毛瑟手枪强劲,子弹速度也更快,点火后从枪口飞至六十英尺远仅需几分之一秒,正常人听到枪响时子弹早已经飞完了全程,根本不可能看到它的落点。”“但被告人琼斯是自己开枪射出的子弹,”有人即刻反驳,“他知道大致方向,这一点与旁观者不一样。”“哦?我方才听你们议论,仿佛说他是枪支走火,还被爆炸声吓了一跳,”唐竞做出疑惑的表情,指了指适才抱头躲避的那一位,“应该就跟这位先生的反应差不多。您的意思是,琼斯其实是有意射击,并且很清楚子弹的方向和路径?”“我没有这么说,”那人吃瘪,但还不作罢,“就算几个中国人的证言全都相符,也不能完全说明被告当时是存心瞄准船只射击,而非卸下弹夹意外走火。”“的确,我们不能不考虑犯罪动机,”又有人附和,“被告招停小船未被理睬,产生轻微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远远不足以激起谋杀意图。”事实上,在座所有人都知道这样的事在美国本土好似天方夜谭,一个脑筋正常的人不大可能因为没有赶上船,就向船只开枪,但在此地却是很有可能发生的,毕竟那艘船上只是几个中国平民。但唐竞并不想扯开去争论,仍就事论事:“我只是想说,即使依照‘排除合理怀疑’及“无罪推定”原则,被告的陈述还是有违常理,自相矛盾。我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到,在这案子里究竟谁作了伪证。说谎是人性,而非种族特征。”说完这番话,仿佛该有一句“andIrestmycase”作为结尾。旁边几位先生还欲再辩,唐竞却已抛下他们不理,径直走到宝莉面前,对她道:“华莱士小姐,可否赏脸跳支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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