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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1 (第1/3页)
老百姓那里受欢迎程度不高,但报纸上多是夸奖之声。现在,她的笔名“萝梦”在北平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甚至还有人往报社寄了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文人聚会。报社的人收到邀请函后,连忙给季曼玉送了过来。季曼玉全都回信婉拒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底子太薄了,无论是还是,出彩的地方在于感情真挚,文笔却不是那种笔下生花的类型。她去参加这种文人宴会,容易露怯。季曼玉和庄子鹤已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在写给庄子鹤的书信里,季曼玉提到了这件事。对于她的决定,庄子鹤是赞成的。他自己也很少参加这类型的聚会,除了一些实在推辞不掉的,其他时候都是能拒绝就拒绝。在季曼玉认真整理资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请进。”推门进来的是衡玉,“大姐。”“你怎么过来了?”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疑惑道。衡玉在她旁边坐下,“你现在是在思考第三本书要写些什么吗?需不需要我给你提供些思路?”季曼玉笑道:“那你说说。”坐直身体听衡玉说话。自从前段时间和季复礼聊过天,感受到季复礼心里的想法,衡玉便心念一动,觉得可以写一本。——写一本看似光怪陆离,却能带给人希望的。“大姐觉得,如果有个人黄粱一梦,意外去到一百年后呢?”里从来没有过的穿越情节,加上男主人公是穿越到一百年后,见识了一百年后的世界。衡玉只是简单说了设定,季曼玉眼睛便彻底亮了。***不过第三本书也不急着写,眼下就是过年了。元宵节还没到,季复礼就已经收拾好包袱,要坐上前往武汉的火车。他的行李不多,军校是军事化管理,也不会允许他带太多的杂物进去。这天早上,季父坐在沙发上翻看报纸,瞧见季复礼拎着一个包下楼,叹口气,“在家里样样不缺,到了那里可如何是好。你自幼就是个吃不了什么苦头的,与你大哥完全不一样。”季复礼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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