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异世界当魔王_分卷阅读2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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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7 (第2/3页)

围过来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辣手摧花,一口口气……不,是龙息把他们都喷成烤精灵。

然而魔王的操作,给他打开了新思路——原来还可以如此兵不血刃的搞定这群死脑筋的尖耳朵,这波操作真是超乎想象的社会。

当然,阿诺德自己是学不来的,原因无他,他肯定是拉不下脸来跟魔王一样,对着比自己弱小的生物一口一个大人的。

阿诺德习惯了想要就去抢夺,“生意”对他来说是个没有什么概念的词。

更别提什么互利互惠,有钱大家一起赚了。

他只知道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

魔王叹了口气,“你还是太年轻,这个世上有很多事情,不是靠武力就能解决的。”她瞥了龙龙一眼,摇了摇头。

阿诺德:……四个月大的人说他一个两百岁的龙年轻?!就算他在龙族里算年轻的,但是也绝对比她大!还有!什么叫做武力不能解决问题,他喵的自己不就是被她用武力解决的吗!

艾斯戴尔不再理他了,“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改变方向去集市。”

看来边境巡逻兵还不少,精灵拒绝他们用非法入境的方式踏进精灵溪谷。

还是按照他们的习惯来做事比较容易接近他们,并且建立良好的关系,骗取——不是,是获得他们的信任。

……

魔王一行人顺着巡逻队指的方向,三天就到达了集市,这个集市是一个夹在人类公国,精灵溪谷以及矮人王国之间的平原,每年只存在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会被付之一炬,然后长满了野草和灌木,直到来年集市,这些野草和灌木又会被烧毁,然后搭建上各种不同材质的简陋木棚、帐篷,摆上小地摊,成为三族之间互市的热闹地方。

艾斯戴尔他们到达的时候,这个集市刚刚开始有了点雏形,比他们来得早的行商早早地就占据了比较好的位置——也就是比较容易碰到精灵,有钱老爷的位置。

魔王看了看排列凌乱,没有什么章法的帐篷,不由得对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个位置容易招有钱老爷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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