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末的最后一班地铁_分卷阅读2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1 (第2/3页)

父母供儿子出国读名校,希望他成为华尔街上叱吒风云的人物,如果知道儿子对学业马马虎虎,整天忙着玩乐队,估计要吐血三升。可是“违法乱纪”是从何说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卖艳遇比起来,她的生活简直是死水一潭。极罕见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几杯纠缠着她要电话号码,幸好老板算是讲理,遇到实在难缠的,就由他出面,说几句什么“我表妹没见过世面,这位老板见谅”之类的话,再送两碗红豆沙了事。

她在店里做了三四个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犹如伺机而动的野兽,她全然没察觉。

直到有一次,某个中年猥琐男多看了她几眼,猥琐男夫人忿忿不平地绊了她一脚,害她在大堂中央狠狠摔了一跤,砸碎一堆碗碟,顺带把半盆萝卜牛腩煲倒在夫人的怀里,老板出来和她一起点头哈腰了半天,最后老板对她皮笑肉不笑地说:“今天打烊了先别走,我有话同你讲。”

临近午夜餐馆才打烊,她拖完地板,收拾好桌椅关掉灯,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来,后面厨房里讲话。”

明殊不知从哪个墙角里跳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嗯,我在这儿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过来,“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老板叫她进厨房,脸色铁青地教训了她一顿,大意无非是顾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来,明殊果然还在等着。她不明就里地问:“昨天晚上我答应你什么了?”

明殊难得一脸正经,长叹一声敲她的头:“还叫我去猪八戒抢亲,自己差点被猪八戒吃进肚子里还不知道。还是你肩膀上这颗本来就是猪头?”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如果那天没有别人,而她单独和老板进了厨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鱼肉。

那时候她家里的汇款已经完全断绝,她必须从原来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说:“我的室友刚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来?也省得我再找别人。”

明殊的住处阴暗狭小,巴掌大的客厅只够放一面小餐桌,一张旧沙发,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对着穷街陋巷,面积比她原来住处的厕所还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顿临时找一间她住得起的公寓绝非易事,反正为了防狼,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