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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9 (第3/3页)
人就像是她天生的克星似地,不需要说话,只要一个眼神,她都不用说话就输了,因此也只有被欺压的份。而这两个人,一个是于朝彦,一个就是丁穆谦。她曾经听说过一句话,在喜欢的人面前,再强势的女人都会收敛起自己毕身的锋芒,甘愿小鸟依人,甘愿被他欺负。白晴花想,她在面对于朝彦时大概就如同这句话所说的那样,情愿被他压到头顶上来,可面对丁穆谦时呢?百思苦想了一番後,她将一切归於丁穆谦的气场太强大,也太魔性了。事实上,他也的确很厉害,在辩论场上光是气势就先压了对方一截,再加上其人思维缜密,谨慎狡诈,又善於挖坑给人跳,有时白晴花甚至还会有点同情对方辩友。不过跟着这样子的人,还真有种他们能称霸天下的感觉,当白晴花他们这组拿到了三校新生辩论赛的冠军时,那种澎湃热血的心情她至今难忘。仿佛这段日子以来的辛苦全都得到了回报,她对丁穆谦的怨念也因而减了不少,甚至还挺感谢他。而当白晴花看着丁穆谦领完了冠军的奖盃,又上台领了“全场最佳辩士”的锦旗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浮上心头,那一刻她竟然觉得他耀眼得不得了。似乎,还挺欣赏他的。且跟丁穆谦认识久了之後,白晴花发现这个人虽然性子冷了点,但还是有一点的人味的,也不像她想像上那般完美无缺,一些人会有的小毛病,他还是有的。比如这个人异常挑食。随着比赛愈打愈多,他们社团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愈来愈好,时常一起吃饭,於是这时候白晴花便发现了,丁穆谦这家伙挑食得不得了,尤其不爱吃鱼。有次她忍不住问他:“你不喜欢吃鱼啊?”丁穆谦闻言瞥她一眼,点点头。於是她又问:“为什麽啊?”却见他面色格外淡定,语声清冷地说:“小时候被鱼刺噎住过。”不知道为什麽,当看着丁穆谦这麽正经地说着他不爱吃鱼是因为小时候被鱼刺噎到,白晴花突然觉得很好笑,於是便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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