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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1/3页)
少,少了的,也只当是周家和李家那哥哥拿出去挥霍了。罪证确凿,任凭是周家还是李家也无法狡辩。可是谁也不愿意坐牢,这种时候,周家只好供出银子是李家的老爷子留下的。李家那位哥哥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也满口承认。再传李家的弟弟一对证,银子的来历就真相大白了。如果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萧锦云的计划也算是没什么缺憾。只是,既然银子是李家老爷子留下的,那么就还面临着分银子的问题。可是分银子是李家兄弟俩的事,而李家兄弟俩都不属于临县,所以临县的县官不会管。周家和李家的哥哥也是找人问了的,临县的县官不能管他县的事,所以当初说的时候才会有恃无恐。哪怕是在这里承认银子是老爷子留下的,可是分银子的官司,还必须回到本县打,这样一来,到时候他们再一口否认便是,那边的县官老爷也不可能到这边县衙来查证据。只是他们没想到,这戏码一开始就是萧锦云他们设计好的,萧锦云之所以敢这么告,是看过之前有例在先的。若牵扯到同一件事,哪怕不属于同一县管辖,但是有一方要求合并处理,先接收案子的县令也是可以一并管辖的。只是,她只看了案例,没有看律法的具体规定。方先生说了以后,她才去仔细看了,律法上的确是有规定,这种情况,双方都不是本县人,案子也不是发生在本县。那么要求本县合并处理的一方,就要先挨十下板子,这是扰乱管辖的惩罚。这么一来,之前让人诬告周家偷窃的事也就被那县令察觉了,诬告反坐,若是告的哥哥,家务事训斥一顿也就过去了。可偏偏诬告的是周家,至少二十下板子少不了,可这二十下且不是打臀部,律令里说的是要实板子打在背上的。加上先前十下,合并就是三十下,那弟弟也只是个文弱青年,那十下也就算了,可在家那二十下打背的,挨下来恐怕得去掉半条命。亏得那县令最后酌情,念在是哥哥先起了贪念,而且家中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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