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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2/3页)
非挑衅,索性叫上他,借他长面子,进而告诉黎知非,她过得比她好。“当我没说。”出于自保,迟耀抽身抽得没有一丝犹豫,他不喜欢管闲事,也不喜欢被推到风口浪尖,更何况他是悄悄回国,万一被家里人知道,恐怕又是一堆的麻烦。当我没说?!墨婷转头看迟耀的背影,就好像她精疲力尽的爬着悬崖,眼看只有一步就到顶了,迟耀朝她伸出了手,就在她欣喜忘记身后悬崖危险拉住他准备登顶的时候,他却放开了手,任她跌入深渊,而没有一丝歉疚。不愧是给她大学生活留下无穷大阴影的人,又一次给她的新生活留下了阴影。但她岂是那么容易就放弃的人,迟耀当自己没说,她却是当了真,毕竟,像迟耀这种带出去倍儿长脸的男神,迄今为止,她只发现一个。伟大的毛爷爷曾经说过,坚持就是胜利,不就是被拒绝一次嘛,这才星期一,离周末还有五天,她每天至少说一次,就不信他迟耀不被她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动。再者,迟耀这人脸皮忒厚,心也忒硬,光说不做根本就不能让他点头。至于做什么,常言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她没什么钱,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但好在身为一个资深吃货,她对美食很有研究,一身好厨艺随时都能小秀一手。直接请吃饭,目的性太强,以迟耀的智商,她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她还是从小事做起,正所谓温水煮青蛙,人情欠多了,想不还都不行。墨婷是个典型的行动派,拟定好计划,立刻付诸行动,一下班就冲出办公室直奔购物中心,抢购烤肉是一方面,买食材才是重点。凡是经历过东岳迟美人统治B大颜值的人都知道迟耀喜欢甜食,毫不夸张的说,大学时期,城中各大甜品店,不管是久负盛名的餐厅,还是巷子里不起眼的小黑店都有他的影子。听说有的女生为了偶遇迟耀,不惜天天守在甜品店,甚至到他常去的小店兼职,结果迟美人没守到,倒是把自己养肥了一圈。喜欢甜食的人,对甜食的要求是极其的高,味浓了,会腻,味淡了,吃得不爽快,墨婷不知道迟耀对甜食的标准是什么,所以保守的选择了饼干。黄油与糖粉、鸡蛋清搅拌均匀后加入切好的蔓越莓丁,再加低筋面粉,把面团捏成条放入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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