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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3页)
练习。她本不是个勤奋刻苦的孩子,也并非天资聪颖,可她只是单纯的想,自己强大一点,是不是就能离他近一点?其实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去说,这样的一种感情。说崇拜?比崇拜多一点。说喜欢?比喜欢厚重一点。说爱情?但是他们甚至只有那年的一面之缘。她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个人。是白月光,是朱砂痣。是你念到他的名字,就会觉得自己很强大。强大到什么都不害怕。像是后盾,像是铠甲,像是一种信仰。钟队长完全不知道,自家少将还有如此侠骨柔情的历史。但是听完这席话,单身狗的钟队长,有种被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被齁住了的钟队长,急需泼江零一瓢冷水来冷静一下:“唔,有这个想法是好的,那你准备怎么追?玄衣推崇等级制,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军衔,恐怕一年都未必能见他三回。”“况且他都还不知道你是个姑娘。”江零:“!你不是说他知道么……”“哦,我随口说的。”钟洗河一脸“你开什么玩笑?”的表情,“他能知道?在他眼里,人只分‘能用’与‘不能用’,不分男女老少美丑。”空气静了十秒钟。江零:“&¥%@$”钟洗河:“……什么意思?好人一生平安?”对于血族语,钟队长只晓得一个撩小姑娘用的“惹大姆”,咋听这一连串的叽里呱啦,还以为江零是在念什么法咒。江零翻译过来:“……我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作者有话要说: jet'aime法语,我爱你感谢看官大人~☆、古堡江零开始追林卿源的那一年,玫瑰花开满了不生路的两边。不生路这么一个中二并霸气的名字,归属于一个中二且自以为霸气的种族——血族。不过他们不这么叫自己,他们自称“玫瑰之裔”。血皇白荻表示,他们喜欢在黑夜里亲吻猎物的喉咙,那轻盈的一瞬间过后,猎物白皙的脖颈上就会开岀一朵血红的,妖娆的,馥郁的,玫瑰。这话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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