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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白皙圆润。修长,白皙,圆润,好看得没天理。不像慕寸心的那双手经过洗洁精和凉水的长久浸泡而变得粗糙,干瘪,就得像老妈子的手。她手上的皮肤又偏黑,这越发使得她的一双手没法见人。一点不像双十年华的少女该有的手,完完全全失去了它原有的样子。粗糙,干瘪,黝黑,丑陋得不像话。商离衡手里捏着的就是刚才慕寸心还来不及藏好的那张,上面是她替静恩抄的经书。慕寸心的字相较于前年来讲好看了许多,虽然不像过去那样龙飞凤舞,字迹潦草。但是依旧算不上好看。都说字如其人,商离衡觉得其实也并非全是这样。就好比慕寸心,她的长相分明偏柔美,可是字倒是像男孩子一样霸气侧漏,清一色的“慕式狂草”。后院有几棵存活了百余年的参天古树,枝繁叶茂,树下是一大片浓阴。阳光透过缝隙细碎地洒在男人头顶,衬得他那头乌黑浓密的短发愈加漆黑,隐约泛着醉人的光泽,俨然像被打了一层蜡一般。日光照亮他一笔一划勾勒完美的侧脸,同样将他的脸部线条映照得纤毫毕现。男人的一双眼睛藏在细碎的发梢下面,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商离衡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终于打破沉默,“错了。”“额?”慕寸心不明所以,抬起头看他。男人修长的食指点着毛边纸上的错字说:“这里。”慕寸心探过身子去看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一个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她竟然将‘信受奉行’写成‘信爱奉行’了。慕寸心悻悻然回答:“笔误。”商离衡点头,一副“我懂的”的表情,“这像是你的风格。”慕寸心:“——”还能好好说话么?两人离的很近,男人身上好闻的藏香刺激着慕寸心的嗅觉神经,她本能地吸了吸鼻子,好像鼻尖都有些发痒。商离衡缓缓地将那张毛边纸重新摊在石桌面上,提起那只刚刚被慕寸心搁置在桌角的毛笔,微微俯身,小心地写了一个“受”字。动作不急不缓,依旧是男人一贯老派的做法,画面就像定格了一般。笔力苍劲,字迹隽秀,一手好看的楷体,简直分分钟秒杀慕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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