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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2/3页)
庭的年轻男主人,名字叫做雷。他的年纪与饶朗相仿,单从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普通到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的男人——因为从他的身上,几乎挑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反映他独一无二个性的细节,似乎所有的这些细节,都被他刻意的回避掉了。他留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偏分发型,如果大家都是三七分,那么他绝不会在任何一个再忙乱的早晨,让自己的头发出现二八分的情况;他穿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如果这一季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黄色和蓝色的格子,他的衣柜里也断然不会出现红色或任何之外的色调;他的鞋永远是白色或灰色,不抢眼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指甲剪得短短的,绝不会让你从他指甲缝的小渣滓里看出他昨晚吃了什么除披萨和可乐以外的东西——毕竟只有披萨和可乐才是IT技术男的标配。如果那时的饶朗,不是受困于自己日益严重的心理症状太过,而还能有一些体力和精力留出来观察身边的这对年轻夫妻,他一定会觉得无比的奇怪:这个世界上,当真会有这样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个性色彩可言的人存在么?正常到了好像刻意为之,为的就是不让任何人通过自己身上的任何细节,来关注自己、记住自己,来与自己对话、开启任何一个话题,为的就是让自己随时随地可以像变色龙一般,隐没入人群中就能不见了踪影。就是这样再正常和普通不过的雷,让每天忙于学业、困于心理问题的饶朗对他没有设半分防备。在饶朗的眼里看起来,雷就像任何一个沉默寡言、不善交流的IT技术宅,就像这个房子里的隐形人,和他之前在娱乐圈见过的无数舌灿莲花的男男女女大不一样,质朴得让人很难对他产生任何好感或厌恶,只会本能的去忽视他的存在。每天早上饶朗起床之后,去厨房里煮咖啡烤土司,这时的雷往往还没有起床;而当饶朗结束了一天的繁忙课业回到家,这时饶朗往往已经吃过橙皮鸡的外卖了,路过楼下的客厅时,雷往往还在公司里忙着编程没有回来。唯有当饶朗深夜不得不下楼使用楼下的卫生间时,才会看到雷每天都穿着相似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戴着框架眼镜瞪着一双眼紧紧盯着电视屏幕,全情投入的玩着枪战或者赛车电玩,手里死死的攥着他的手柄,仿佛他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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