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大佬的自我养成_分卷阅读34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43 (第3/3页)

ss以上程度的接触,都算我输!”

“当然,要是拿不出证据来,那就别怪我了。往日你们造谣,别人告不动你们,不代表我也告不动。我今天心情很不好,所以有人是要倒霉的。”

“这次所有掺和污蔑诽谤我的人,别以为在网上我就没办法抓到你,告诉你,太天真了,别忘了有种职业叫做网警。另外这件事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律师了,拿不出证据来,你们就等着坐牢吧!”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有些人是真的没有!”

根据我国第246条,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都属于诽谤罪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几年,最高法还通过了相关规定,网络造谣同样属于诽谤罪。只要点击观看人数超过5000,或者转发超过500次,都可构成诽谤罪。

如果赵谦真的艹粉了,对方这样说顶多算泄露他人隐私,并不能构成诽谤造谣罪名,然而事实上赵谦并没有。

因此,只要赵谦舍得花钱,存心想告对方,那绝对是一告一个准!

饶是如此,造谣成本还是太低了,某些人在互联网上搅风搅雨,完事之后道个歉就没了,根本没想过这样会对别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当真是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

所以,这一次,赵谦是不想忍的。

对这种嘴贱的家伙,惯着他干嘛?

逮着机会就是要往死里弄!不然还真以为造谣是什么光荣的事呢!

第三百三十六章怂了?

被带节奏的无知网民固然可恨,但是罪魁祸首还是造谣者。

他们或许是为了一己之私,或许是因为利益相悖,或者是为了博人眼球,有些甚至是纯粹为了心理得到满足,故意散播各种谣言。

三人成虎,特别是现代社会网络信息传播途径这么发达,一件事只要能吸引到观众眼球,在某些势力的推波助澜下,很容易就引起社会恐慌和广泛议论。

比如前段时间网上盛传的,某钢工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还招呼外来社会人士殴打工厂员工的视频,事实上却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