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_分卷阅读29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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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96 (第2/3页)

的直接原因,事发后,他同维修工人一起被警方控制,最终这名维修工人被逮捕等待审判,宋治军却因为维修工人一口咬定他的所作所为均系个人行为,与经理无关,仅负了管理连带责任,赔钱了事,人也早在死亡前几天无罪释放。

显然,宋治军成功逃脱法律制裁,同样也成功惹恼了凶手,最终,凶手让他也尝了下被注射酒精之后死于车祸的感觉。

那么第三死者张志栋呢?其他几位死者到底因为什么被凶手杀死,凶手在杀人前都先报道了出来,这一点对凶手来讲很重要。

因为凶手是正义的,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那么,这样一个凶手首先会在杀人前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的原因就显而易见了:凶手杀人,不是单纯为了报复社会或者为了私人恩怨,他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这些人该死却没有死,他代表的是法律所不能及的另一种约束力。人在做,天在看,我的行动,这句话被凶手贯彻得非常彻底。

这也是为什么凶手不惜冒着被发现甚至被抓的危险一定要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的原因,他必须要为自己杀人找一个无懈可击的借口——对,借口,你没有看错。

再伟大的正义的杀人也是杀人,不管这些受害者到底该不该死,都由不得凶手滥用私刑。

文沫做为一名警察,没有人比她更明白法律有时候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坏人是如何的游走于法律与道德之间,距离触犯法律仅纳米之遥却令法律对其无可奈何。

但是,除了依法处决死刑犯,杀人就是不可饶恕的犯法行为。与其说凶手是在为其他人追寻公平正义,不如说是他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被不公平的对待从而产生怨恨,而凶手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足够的勇气直面对不起他的那个人。杀人的过程,同样也是不断强化他自己认知的过程,直到他有勇气除去那个他内心深处真正恨的人,他才会停止现在所做的一切。

所以归根结底,不管凶手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他不过是为一己私欲,他只是一个可悲的杀人犯罢了。

什么时候凶手才会去杀他真正想杀的人,积蓄勇气的这个过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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