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_分卷阅读3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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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9 (第3/3页)

人狂。哈哈,我要你们永远记得,那个可怜的女人与你同在!与我同在!!与我们同在!!!

我怕什么?我什么都不怕了。这个世界我早就待够了,没有人看得起我,没有人在乎我的感受,我是你们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角色。哈哈哈哈,你们都陪我下地狱吧!哈哈哈哈......”

袁新将情况如实汇报给了上级领导。这个案件马上被列为绝密。朱轶群很快便被国家安全局带走,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个人。

就在朱轶群失踪的第三天,夕阳养老院的张朝阳死于脱水休克。这几天,古怪的老人不吃也不喝,对养老院提供的食物半口不沾,活活把自己饿死了。也许这么多年,他仍然只钟爱那么一种食物,以至于没有了朱轶群的供养,他终于结束了自己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至此,本案正式结案。又或者,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案子存在。Z市恢复了原来的平静。而文沫没有急着离开,她等待着......

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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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这一天的到来,代表着从今以后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享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同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全部的责任。多么美好的一天......

1997年5月11日,今天是古良的十八岁生辰,除了A市精神病院的专家们估计再没人记得了吧——父母因为有这样的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孩子觉得颜面扫地,自三年前古良住进来匆匆搬离A市,从没来看过他一眼;初中时就坐在角落里自言自语,无法跟人正常交流,在一群十四五的孩子眼中就是‘怪胎’的代名词,及至后来因为无法忍受班里同学的恶作剧将人一刀刺死接受强制治疗,朋友也没处下一个——显然,专家们记得这个特别的日子不是因为关心。

放与不放,这是个问题。少年法庭当初的判决是:鉴于被告经权威医院诊断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由犯罪时被告未满十六周岁,不适用死刑,判处其入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待成年后,根据恢复情况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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