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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9 (第2/3页)
。但是,又怕对方多想,于静乐只能说道,“我以前见过你爸。”这个以前,沈臻立马明白了是前世。是于教授见过他爸。“他来我家偷梨。然后摔断了腿。”于静乐说道,“真是一言难尽的往事。”沈臻表示大概明白了,这里面,肯定还有于教授的爱人的事情。毕竟他爸曾经说过,这辈子最恨的一个人就是“沈臻”,因为他毁了他一辈子。虽然,他个人觉得,对方应该是救了他一辈子,要是真按照他自己的开阔眼界的方式发展下去,沈臻毫不怀疑,“富不过三代”这个词就是为他们发明的。“你爸对你这个态度,应该有可能是因为你有点像沈臻。”于静乐说道。沈臻愣了一下,他自然明白,这个沈臻不是说他,而是说她自己的爱人。她说他像她的爱人,沈臻不知道这句话带给他的甜多一些,还是苦涩多一些。反正,心情是无比地复杂。一路上,除了车子行驶在公路上的声音以外,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于静乐看着窗外,她心里在想,这一世要怎么处理跟沈臻的关系。这一世,这个关系也很复杂。……做手术的前一天晚上,于静乐给沈臻检查了腿的情况以后,说了一句晚安,然后就朝门口走去,沈臻忍不住叫住了于静乐,“静乐。”于静乐回过头,看向沈臻,“怎么了?”沈臻问道,“你会去找他吗?”他并没有直说是谁,但是两个人心知肚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于静乐想了想,回答道,“早点睡觉。这几天不能熬夜。”沈臻的眼神暗了下来,他还是看懂了对方的表情。她会去找的。他知道两个人曾经发生了什么事情,知道他们的爱情。那些文字,都是一根根刺,扎在他心口的每一寸。他能说什么,他就是迟到了。别人迟到了一年,两年,三年。他在他所爱的人的生命中,迟到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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