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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9 (第1/3页)
金骜说:“昨日就依照范大人的安排,把酒席给备上了,还拿了几个不错的神像给沈大人看,结果沈大人没来,我还以为是缘分未到。”身边有个人帮忙把话说得好听了些:“神女自有安排,来了就是上好,遇见比错过强,沈大人只要来,何时都是最佳时辰,不早也不晚,老七,摆酒席!”沈情噎了一下,只觉得这位站在金骜身旁像狗头军师一样的大脑袋,把话说得更玄乎了些。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总把有文采有水平误解成把话说得让人听不明白。越玄乎就越是学问人。沈情配合着尬笑,几人浩浩荡荡进了金寨的大院。沈情是崖州人,崖州人多水上作业,脚丫大个头矮,沈情勉强比一般的崖州人多长了几寸,但跟这些肌肉健硕膀大腰圆的光头大汉们比起来,像是圈进狼圈的羊,众人把她围到中间,离远了看,根本不见她人。尽管从某种角度上而言,这些男人个头并不算高。身高虽然没有脑袋瓜重要,但也是气势组成的一部分,沈情这么一被围着,立马就失去了气势,得强撑着官架子,故意迈大步给自己撑腰。撑了十步,沈情扭头向小乔求援。就是这么一回头,小乔就像鹤立鸡群,还是仙鹤立在小毛鸡群的那种,像朵淤泥里的白莲,白净可人,赏心悦目,超凡脱俗。小乔个头比那些秃头壮矮子高一截,头发乌黑发亮,沉甸甸坠着,那发量,在场的歪瓜裂枣们加起来估计都不够他的一撮多。粗布衣掩盖不住的风华,那是他与生俱来的,放哪也磨不掉的。沈情脑袋里噼里啪啦想起戏文里写的那段,亡国皇子被寻回,人走进中军帐,天人之姿,熠熠发亮,万千士兵见了,膝盖一软,低下了头,无不拜服在他的气度下。以前以为是戏文夸张,现在看,果然还是不一样的。沈情停下步子,等着小乔不紧不慢地跟上。小乔一来,沈情腰板也就直了,小乔做她的跟班,是非常长面子的事。她不自觉地就背起了手,开始指点江山:“此处地方倒是不小。”“十亩地呢!”金骜道。走到中院时,独眼老太太又掀起帘子从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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