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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 (第1/3页)
着老太太的衣服,看起来有点滑稽,他好像看到了我,抬手就朝着我摆了摆。在看清楚他的模样时,我顿时皱紧了眉头。☆、第64章你瞒着我疾走了几步,我朝着老太太笑了笑,不经意的拉起少年的左手摸了摸。眉心红痣,左手六指如果我没有记错,他叫邱毅,前世是港城十分著名的贼王。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16年的时候,我曾陪着陈语凤和元凯去港城参加了一次拍卖会。拍卖会的压轴拍卖品是一副世界名画,当时有很多富商都是冲着那幅画去的,结果那幅画却在拍卖前失窃了。邱毅偷东西有个习惯,就是他每次偷完东西都会在原处留下一粒红色的米,后来陈语凤曾给我看过他的照片,照片里的他只露着一双眼睛,和眉心里的一颗红痣,陈语凤告诉我说他是港城的贼王,左手有六根手指头,隶属于一个背景很深的雇佣集团,专门收钱为人办事,从来没有失手过。后来大概过了一星期,那幅画莫名其妙的就被还了回来。那幅画最终被陈语凤拍下,我隐约记得元凯跟我说她要送给谁作为生日礼物,结果好像对方对那幅画并不太感冒,惹得陈语凤回来发了一顿脾气,害的我加了一个星期的班。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脸黑漆漆的我也没看到他眉心的红痣,只觉得他的眼睛很眼熟,现在他洗干净了,我猛地看到这双眼睛以及他眉心的红痣,真的有种不可置信的感觉。毕竟贼王也是贼,是贼就必然是不光彩的,是行走在黑暗里的人,总给人一种神秘阴险的感觉,乍然看到本尊,还是少年时期的本尊,真的令人有种奇怪的感觉。在前世,不论是霍致远还是眼前的少年,都是离我这个普通人很远很远的人物,我了解他们的消息只能通过媒体,看到的也是他们被媒体放大的东西,但是现在不同,我是深入到他们的生活里跟他们相处的,与他们不再隔着冷冰冰的屏幕,能够真实的触碰到他们的温度,感受到他们的气息。这种差别带给我的感觉,我真的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我舔了舔唇角,按捺住心湖的翻涌,问他:“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还是想要再确认一下。少年盯着我拉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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