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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第2/3页)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说句文艺一点的话,十七八岁喜欢上的人,是这辈子最爱的人。盛晨离开的七年间,他试过忘记盛晨,把盛晨从心底抹除,可是就是做不到啊,一见到盛晨,心跳就失控了,见不到盛晨,又不由自主地想她,那些提前做好的心理建设如纸糊般一戳就破。他想,如果不能和盛晨在一起,他应该会孤独终老吧,他花了七年都没有放下那份感情,也不可能再喜欢上别人了。宋明予从这几年间的记忆里回神,望着手里那本露出沉思的表情。他照着上面的方法送过玫瑰,送过珠宝首饰,可是好像盛晨没有多高兴的样子。他继续往下看。给盛晨清空购物车?说句实在话,盛晨不差钱,想买什么东西不会放在购物车里犹犹豫豫的,而是当场就下单,这条不适合。下一条――每天互道晚安?宋明予觉得可以试一试。他给盛晨发了条信息:你在干什么?盛晨很快就回了:玩手机,不然还能干嘛?有事?宋明予:没事,早点睡,晚安。盛晨看到宋明予发来的消息,微微愣了下。发消息过来就是为了说个晚安?这不像宋明予的性格,哪怕当初热恋期都没有过这样的事,所以,他吃错药了吧?心里这么想,盛晨还是给宋明予回了消息:晚安。――第二天是周一,因为盛晨搬回别墅,不得不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去公司。车经过宋明予的别墅的时候,她下意识往那个方向看了眼。大门紧闭,看不出来是不是有人在家。盛晨为了多睡几分钟,一般没有在家里吃早餐的习惯,都是到了公司再支使秘书去买。今天她刚进办公室,还没吩咐秘书帮她买什么口味的早餐,就看到桌子上摆着一个保温不锈钢餐盒,她愣了下。她捻起保温餐盒上的便利贴,就看到宋明予那清瘦有力的字迹,上面写着:我亲自下厨做的,趁热吃。这是宋明予昨晚看书上又学到的一招:为对方洗手做羹,俘获对方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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