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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1/3页)
么?”他犹豫了几秒,盯着我的眼睛,“你确定?”“你别瞎想,我没别的意思。”我抿了抿唇,嘴巴干干的,“我一闭上眼睛就做噩梦,都连着惊醒好几次了。”事儿先生轻轻笑了一声。我被他盯得脸上发烫。下一秒,他关掉了台灯,我听到被子的翻动声。我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霍吉在里曾经提到,人,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事儿先生只用了一天。饼干随他,也只用了一天。我始料未及。诚然,一周以来,我睡得还算踏实。但事儿先生每晚自觉钻进我屋里这个事实,难免让我产生心理负担。长此以往,擦枪走火是迟早的事。饼干的生物钟更加准确,十点一到,它会准时卧在我的拖鞋上,无论如何都赶不走。一大一小,成了我的心病。我好像回到了住宿舍的年代。唯一区别是,当年四人一间,现在两人一狗。我试图跟他讲道理。第一天,他说我“过河拆桥”。第二天,他说我“上树拔梯”。第三天,他说我“过桥抽板”。第四天,他说我“得鱼忘荃”。到了第五天,他连“恩将仇报”这种词都用上了,舒郎才尽。我提醒他,“还有兔死狗烹和卸磨杀驴,你可以用一下。”他眼神凉凉地,“不如我教你一句——请神容易送神难。”我:“......”他翻了个身,干脆背对着我。睡前姿势克制且优雅,但晨起时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我一般会枕在他的胳膊上,有时一手搭在他的腰上,有时一脚摞在他的腿上。要多亲密有多亲密。据闹闹评价,我的睡相尚可。有时我半夜迷迷糊糊醒来,事儿先生的睡相也没得挑。其中奥秘不得而知。习惯之可怕,不仅在于它对事儿先生的影响,也在于它对我的影响。睡梦中,我听到了电话铃声。第一反应,不是找手机,而是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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