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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0 (第1/3页)
险腹黑呢?一定是梅书瀚这少年的爽朗指数太高了,差不多到了缺心眼的程度,才这么容易就被一个不过刚刚见面,不知底细的人差不多连八代祖宗都套出来了。唉,这头脑,这防备心。亏得是在古代,若是在现代,定是从事人口贩卖行业的人们的首选啊,只怕,不知被卖了多少次了。在现代,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比他强。所以,这同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顺便说明一下,血狼说这话时,红七正用枪指着目标任务的脑袋,要他交出密码。不过,目标十分坚决,视死如归,坚决不肯。红七联系了也在这个城市执行任务的狐狸,准备以一个约会的代价请他帮这个忙。而血狼建议的解决办法是,立马去将那家伙熟睡的老妈妻子儿子女儿们全抓了过来,问一句,就崩一个。其中,那两个大些的孩子还不到十岁,小的有一个才刚满月。血狼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才满月的孩子。这样的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前,血狼单独执行一个任务,碰到一个硬茬子,他就曾经这么做过,当着那人的前,将他不满一岁人女儿扔下了楼。效果,十分不错。那个死硬派,立马就招了,效率极高。当狐狸说他实在是毫无人性,要选也不该选这么小的孩子的时候。血狼回答,他这既节约了目标的养育成本,又节省他的时间,这么一举两得,皆大欢喜的事儿,为什么不做?对红七的这种低效率的行为方式,血狼显然极为不屑。一想到血狼,红七立马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阴险腹黑?笑话吗?对难得产生的这么一点不好意思,红也七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做完了心里建设,消化完毕。然后,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继续引导梅书瀚往下说。没一会儿,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得一清二楚了。原来,梅书瀚有一个师兄,名字叫做容若,为人最好不过,和梅书瀚同在书院里上学的时候,十分照顾于他,同他的关系极好,虽不是亲兄弟,感情却胜过亲兄弟。容若率先完成学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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