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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7 (第3/3页)
曰扬起已经冰凉的水,给越吵越激烈的两个人降降温。百里岚和胡狸互瞪一眼后,一同离开了孔子曰的屋子。当房门被关上,屋子里仅剩下孔子曰一个人时,她缓缓上扬起唇角,咧嘴笑了。看来,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生活中等待她的惊喜不多,惊吓却一直不少。如果她这辈子注定胆小如鼠,不敢去爱一个男人,那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就这么扎堆在一起,在吵吵闹闹中度过,也不失为一件趣事。也许,有那么一天,会出现一个男人,以刁钻的角度钻入她的心里,占据那关乎生死的位置。这个人到底是谁,她现在还不能武断地下个结论。只不过,从今天起,她决定试着凭借自己的感觉,去靠近一个男人。而这十男人的首选,又会是谁呢?第二十五章:子日落红艳色浓(四)如果真让她随着自己的喜好去选,那么……她倒是觉得,囚奴还真是个不错的任选。他成熟,稳重,重情重义,任劳任怨,做事情牢靠。撇去他脸上的伤疤不谈,那身材绝对是限量版的顶级a货!试想,脸不能当饭吃,身材好却是一种“性福”。熄灭了火烛后,谁能看清谁长成什么样?一想到囚奴那顶极的身材,她就险些流鼻血二两了!再者,她很实际。不想在百里凤和百里岚之间搅和,伤了和气不说,还未必能有好结果。虽然眼下看来,她与他们之间的接触很愉快,但终归还是欠缺些什么。论底蕴而言——她不会吟诗作画,无法陪同百里岚附庸风雅。论特长而言——她不懂武功医术,无法陪百里凤快意江湖。论喜好而言——她更喜欢强势一些的男人,不太喜欢柔媚的男子。所以,胡狸不太适合。因此,结合分析下来,她越发觉得囚奴很适合自己。说实话,她看囚奴是越看越顺眼。尤其是,每当囚奴抡起锤头修理桌椅,那认真负责的样子,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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