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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惹 (第5/14页)
br> 孙芳薇依然只默默地扬起一对精明的眸子凝睇着她,待她说完,还得轻轻喘息地啜了一口水之后,才把目光移开,刀叉继而切锯的动作,把那一小块神户牛粒送进嘴里慢慢咀嚼,咀嚼后把它吞下去……. 然后又语出惊人道:「我总觉得…….你一定会为悲夏再嚐一回惊天动地的爱情,惊天动地的爱情,才不是青春正盛的小女孩的专利呢。」 那一大口水又喷洒出来,呛到了鼻,庄玲妮带着怨怒的瞪住孙芳薇,对方却视若无睹的继而细嚼她的神户牛柳粒。 「孙芳薇,你还有甚么话要说,我身上这套套装很贵的!」庄玲妮低低地吼道。 哎哩,还叫出了全名呢! 孙芳薇转了转精明清透的眼球,好像想到了甚么,她赶紧在庄玲妮喝红酒前报告道:「啊,有,我那天买走了冬愁,她床上功夫很好,人又温柔体贴,很懂女人要甚么,我发觉我有点爱上她了,真有点衝动想跟老公离婚,和她远走高飞。」 说完,她继续温文尔雅地切牛柳粒送嘴里咀嚼,吃得很欢快。 对座的庄玲妮,瞠大了眼,微张了嘴儿,久久,久久,都不能反应。 ============ 有人说,缘和份要分开来算的。 两个陌生人,即使只偶尔谈上一句话,已经算是有缘。可是,若果要和一个人有走到白头到老的份,那是很艰难的一件事。许许多多的爱侣,有一份的缘,在缘的道路上合又分,分又合,来来回回,始终都没份走到最后。 缘和份要结合在一起,很难。 但是,对于庄玲妮来说,她绝对认为跟悲夏的缘,是一段孽缘。 一段孽缘,她也绝对认为,孽缘是不可能有份的。 路,回到正路。 庄玲妮是这么认为。 何谓正路? 并不是说,她要规定自己要去喜欢男人,拒绝接受同性恋就叫正路。在爱树喜欢了慷葵之后,的确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现在认为,和一个女人相恋,不是甚么见不得人的事,这点想法,她是没有质疑的。 只是,自从去过bd遇见悲夏、和春绪上床,经歷了堕落之后,庄玲妮发现,那种堕落并不适合她。或者说,她不可以让自己陷入在bd,或者正确来说,是悲夏那股深幽的漩涡里。 她要回归正路,忘记那一夜的疯狂,重新拾起对工作的热诚,不会像以往强迫自己忙碌得日夜颠倒,但也会把自己整天的行程排得很密,不过总会留下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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