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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他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迷恋地看她生气的表情。真是像啊。唯一不同的是,女孩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她是不需要人巴巴来哄得。他的条件太好了,他英俊年轻,拥有学识,钱袋也鼓得很。她一点都不想失去他。她想:这是老天见她可怜,赐给她的,她得好好抓住。于是她脾气走了,就自己依顺地走过来,期期艾艾向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他说:“没事。”这个时候他就不想看她了。这种态度给了女孩一个错觉:只要她向他道歉,那么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那个学期的假日,他回到曼哈顿原来的公寓住。承钰没有请人,在一个阳光充沛的白天,他自己打扫。他收拾到一半,被人电话打断,女孩说自己和同学在这里度假,同学去亲戚家了,酒店太贵,她住不起,问可以来找他吗。女孩来了。他带她去吃了晚饭,安排她住在客房。第二天,女孩抓着一只玫瑰色的睡袍,赤着脚跑过来,问他为什么会有女人的衣服。那是一件裁剪妥帖的睡袍,玫瑰色泽,曾经穿它的女人会在夜晚喝一杯白兰地,然后微醺地靠在他的胸膛上。他一低头,就能闻到她头发中的香气。她的呼吸是温暖的,衣料贴着他,和她的皮肤一样柔软。承钰觉得自己不需要解释,他也不想解释。女孩愤怒了,她跑进厨房,找出剪刀,狠狠地一刀刀剪过去。他胸膛中也堵着愤怒,他伸手去抢,不小心将女孩撞到在地。女孩一屁股坐在地上,抬脸望他,眼泪刷刷。她只是哭,不发出声音。承钰觉得自己有失风度,不管怎样,对一个女人出手总是不好的。他不太想去拉她,于是说:“你起来。”女孩说:“我不起来!”她倔强地看他,像一只拉不回的小驴。承钰把那破碎的袍子抓在手里,柔软无比,像夜晚的皮肤。他说:“不起来就算了。”他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说:“我去给你预约房间,你明天可以搬过去,在这里玩多久就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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