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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抢劫威胁绑架压迫,她不怕自己做不出来。后来她后悔自己没吃人。因为,荒山野岭加荒无人烟,她彻底迷路。她走过的地方竟无人开拓。所以,她开始过石器时代的生活,徒手灭掉山猪,那速度,那力道,武松看了估计都会羞愧至死。本来想烤一烤的,但她当时一看到满手华丽丽的血,居然兴奋了,抱着山猪断掉的脖子,对着血管就开始狂吸。哎呀,实在太恶心了。她在蛇乡虎落走,走一路杀一路,野兽看到她,统统抱头鼠窜,刚好和白雪相反。终于她有体力了,化作原始状态展翅高飞,无奈在魔界堕落日子过多了,很少锻炼骨翼,飞得不够高,刚好在鸟屁股下面。又过了十来天,莫尼卡终于遇到了人。此时她虽在河边洗过无数次澡,又因空气清晰接触大自然而得到完美的皮肤,但外形绝对是有待考究的。她化作人型,朝那可怜的农夫飞扑过去,强抢了一肥袋干粮,跑了。莫尼卡一边抢一边找出路,倒也过得开心。她也因此成了这一块乡村地带远近闻名的女土匪。她几乎没有到过乡村,也不会意识到周围的环境有什么变化,只知道人多了,她能打劫的机会也多了。夜路走多,总算是撞到鬼了。她截了一架看似豪华的马车。以她的估量来算,马车里撑死就六七个人。帘子一挑开,她窃喜。只有三个人。但是她被那三个人活捉了。她感到惊奇,自己居然弄不倒三个男性人类。活捉以后,她被拖进马车,五花大绑,然后那些人开始质问她,你为什么要抢劫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看你这样不是本地人,你哪的。她闭着眼装尸体,那些人架子抬得也颇高,把她往后位一塞,像运猪头一样运进城。她依稀从窗口缝儿看到外面的景象。高耸入云的城墙,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人,喧哗的市场,大街上骑着白马巡逻的军人。雪白而干净,每个人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却都繁忙而匆促。这是一个城市的特质,她总记得自己听过。似乎是法特其。没错。就是法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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