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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1/3页)
孩子一样的生活,娘家要盖新房,丈夫要跟着她进城享福,过惯了城里的生活的她在农村也极为不适应,于是她选择了再次出山,带着全家在城里安家落户,把骗婚当成了生意来做。汪思甜擦完了档案柜,偷看林嘉木,“林姐,我有件事……”“你又要出去吗?”林嘉木看了眼日历,“对了,今天是周六,已经一点多了,你要出去就出去吧。”“我不是想要出去……”“那你想要做什么呢?”“我把我的房子借给了我朋友住,她说晚上一个人住害怕,让我搬回去陪她。”“你的什么朋友?你不止要提供房子给她,还要陪睡?”汪思甜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是我在少管所认识的朋友啦,比我大了一岁,是我们的寝室长,很照顾我……”林嘉木挑了挑眉,她原意只是逗逗汪思甜,没想到她脸红成这样,“我原来让你在办公室住是因为你没有地方住,现在有地方住了,回去也可以,今天下午你放假,整理一下东西,等会儿我忙完了送你回去。”“谢谢林姐。”汪思甜笑着到了外面去收拾东西。通过被过度PS的照片来认本人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林嘉木在冯霞拉着女儿的手,接过女儿的行李箱时,才认出夏明明。夏明明长得像爸爸多一些,眼睛不大,鼻子有些塌,样貌平平,但很会穿,气质很好,看起来跟A市中上家庭里时髦的姑娘没有什么区别,冯霞也不是照片里那副土气的样子,穿着长版的耦合色薄毛衣,白色打底裤,白色的外套,穿金戴银,看起来也像是殷实人家的妇人。夏明明跟冯霞说话的时候语气轻快,腰杆挺直,看得出是个挺精的姑娘,到了外面让林嘉木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在外面等着她们母女的竟然是林成祥。夏明明叫了一声,“林叔叔!”林成祥很高兴地答应了一声,“明明回来啦!”“林叔叔我好想你啊!”她亲亲热热的拉着林成祥的手道,林成祥就算是穿得再好,也是老得快要掉渣的老人了,被这么小的小姑娘叫叔叔,很是引人侧目,他却是一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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