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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碍事蚯蚓 (第4/5页)
般,眼泪都快掉下来,看起来在老婆面前反常,一点不插科打诨,反倒较真得很。 岑典起初看见他这样,是会去劝他别伤心的,但是现在见得多了,她习以为常摇摇头。 辛小姐突然爆笑,然后收住,问:“那你最后都是怎么回去的?” 林安岭:“我总是比我老婆想我多些,于是当我想她想到受不了时,我自己就回去了。” “你真恶心,你以后别赖我这了,我看到你一次,叫楼下的狗狗猫猫们咬你一次。” 他们夫妻黏黏糊糊,令人羡慕又令人想到自己。 于是岑典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边骂他边把他推到房间外面去。 * 想念他的疤了,于是肆无忌惮地摸。 熟悉的四楼房间,床上,岑典光着身子,脑袋靠在五五臂弯里,额头起着薄汗,鼻尖也是。 显然,欢爱后余韵悠长。 显然,岑典想再来一次。 背朝天,怕疼,腰背后的大脓包蠢蠢欲动,红色脓水隔着皮顾涌,好像在舔着舌头说,“还要……还要……” 疤痕在他的身上随处可见,就像垃圾桶里爱吃腐食的蟑螂,长胳膊长腿,实在不算新鲜,岑典没仔细去数过,这两只手数不清的。 她最喜欢的疤是她亲手涂上碘伏的那块,不是她亲自刺的小孔,那个孔在它的邻居们面前简直不能叫做疤,就像蚊子包在肿瘤面前不能叫做病一样。 这块愈合的瘢痕是罕见的粉红,在表面鼓起来,颜色红带着丝丝白,宛如纨孩在挤好的红颜料里面用牙签拌开圈白颜料。 臭小孩,搞破坏。 “小时候你只穿长袖子衣服,是为了挡住全身这些难看的疤,可是自你从国外回来,一切都不同,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吗?当时我像你现在一样,躺在床上,然后你就把手探进我的胸口。” “那时你居然就一件遮不住一切的白背心,把疤痕都露在外面,以至于我高兴地怔住,不知所措。” 岑典想要套弄他还未完全软下的阴茎,于是从床上坐起,手撑在他的腰腹上,那里硬实得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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